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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局圆满完成《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17 13:48 来源: 编辑:机关服务局
信息来源: 2013-02-17
    1月29日上午,机关服务局举办了《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局内各处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及合同管理专(兼)职人员均参加了培训。机关服务局局长都海江同志、副局长李泽林同志作了讲话。 
    海江同志在讲话中从三个方面对全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第一,是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局内各部门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合同管理工作对全局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努力提高合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勤于学习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第三,合同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之间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又是合作关系,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我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海江同志指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落实好《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在职责和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我局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目标。 
    泽林同志在讲话中肯定了我局合同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贯彻海江同志的讲话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在提高认识,增强按章办事的自觉性;第二,学习积累相关知识,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本职工作,维护我局的整体利益;第三,注重动脑动手,从实际工作的细微之处入手,多一点实干,使我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经营开发部主任魏国安同志为培训人员逐条解读了新修订的《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十年来的合同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大量实例,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合同承办工作中的九条注意事项,逐一明确了承办部门在合同订立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此次培训班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帮助合同相关处室解决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内容及时务实,得到了局领导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了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