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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歌剧舞剧院党员干部刘阳同志见义勇为行为在2021年11月17日经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审查,符合《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和《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依法决定予以确认。
2021年5月12日21时40分左右,刘阳同志经过龙潭湖公园时遇到有人落水,毫不犹豫跳入水中,自己身上多处划伤,最终将落水者救上岸。
刘阳同志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慰,挺身救助的行为,是在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