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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杜绝“思想腐败”也是一项紧迫任务
发布时间:2005-11-24 15:56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5-11-24
王 吉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关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兴旺与发达,而且关乎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兴旺与发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胡锦涛同志也强调指出,反腐败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这就提醒我们,对于行为上的腐败,我们要坚定防范、坚决惩治,毫不手软;而对于导致出现行为腐败的思想上的“腐败”,也要时刻警惕,防患未然。这就告诉我们:学会从思想上真正挖掘腐败的源头,在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理论的同时,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导,是我们通过进一步健全党的肌体,有机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老子》有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存在于党内的行为腐败并不是无根的外来物。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精神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行为腐败有其盘根错节的思想依据。认清思想“腐败”的种种表现形态,掌握思想“腐败”的来龙去脉,对于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能够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无疑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那么,思想“腐败”的表现及其逻辑根源,到底是什么呢?稍加梳理便不难发现,个人主义、官僚主义和对理想信念庸俗化的认识等等,是当下党内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思想“腐败”的主要表现。个人主义是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大敌。仔细考察我们党内那些违法乱纪并走上犯罪道路的极少数腐败分子的蜕化变质与堕落轨迹,就会明白,他们大都将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自觉不自觉地把个人当成自然、社会和历史的中心,用一己的利益代替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在他们眼里,实际上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腐朽信条所代替;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国家民族的利益与福祉,在他们那里,仅仅只是遮羞的口号和例行的公文;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被视为会议语言而与实际生活无关。这种完全丧失党性的思想表现,当然是腐朽的,只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抱有这种思想与观念的人,一旦条件成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胡作非为,生活糜烂,挥霍无度,凭借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人民为所欲为、对党的事业犯罪,也就不足为怪了。官僚主义是执政者最有可能触犯的思想和行为错误之一。其在思想上的表现,就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精神萎靡,无所用心,只当官,不做事;取得一点成绩就盛气凌人,不可一世;。体现在工作方式上,文山会海,爱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谎话假话,走过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不注重实际效果;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不了解实情,仅凭个人好恶和主观意志办事,只求个人升迁,欺上瞒下,搞政绩、形象、路边工程,对群众的疾苦和要求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具有上述思想的党员干部,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有意无意地淡化科学社会主义信念,庸俗地理解和对待党的理想与事业。不仅在头脑里停止对共产主义的理想追寻,拘泥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视角,轻视甚至否认理想信念在迎接新世纪挑战中的重要作用。有些人甚至模糊并歪曲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甚至歪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方向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原则。他们在一些重大的理论是非问题上划不清界线,只讲物质文明建设,漠视政治文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讲精神文明建设时,只讲教育科学娱乐建设,忽视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讲思想道德建设时,只讲一般道德建设,忽视理想信念建设。凡此种种,观念和思想上的一退再退,当然会导致行为上的一败涂地。违法乱纪乃至犯罪,自然在所难免。
    正本需要清源。要杜绝党内存在的思想上的“腐败”,首先要深挖产生思想“腐败”的根源。首先,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本质上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我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历史残留下来的腐朽家族观念、宗法观念、等级观念和享乐观念等,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消除。那些思想“腐败”的党员干部之所以蜕化堕落,对于封建思想的“继承”和对庸俗关系学的“发扬”,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其次,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对世界风云的判断中所指出的,我们现在处于西方敌对势力布置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一方面,西方反华势力对我们实行“攻心战”,进行“西化”和“分化”的努力一刻也没有放松。自由化思潮、一切向钱看思想、唯利是图哲学和贪图享乐作风等等思想意识,影响还很巨大;另一方面,国内个别人和势力,出于种种原因,利用各种方式,或者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歪曲并否定我党的发展历史;或者鼓吹西方的民主和自由,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或者主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国的指导地位;或者主张全面私有化,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或者无视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主流,借我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问题及社会上存在的消极现象,否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之一句话,天下并不太平,那些思想上“有缝”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极易因此受到蛊惑而出现思想上的“腐败”。再次,无庸讳言,在我党的反腐进程中,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从理论研究、组织纪律到预防措施,都不是十分健全。导致出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党不管党,治党不严,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监督机制疲软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存在。致使正气不扬、浊浪大兴的情形时有发生。“集体腐败”在近年个别地方的出现,就是最为鲜明的例证。有人因此总结出“腐败得道”、“廉洁吃亏”的所谓经验,进而推崇腐败,羡慕腐败,保护腐败,也就见怪不怪。这些流弊如果长期得不到制止,对那些警惕性不强、意志薄弱、思想松懈的党员干部,必然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江泽民同志指出,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我们党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思想上的“腐败”不像行为上的腐败,而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迷惑性和传染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腐蚀和毒化作用是相当可怕的。因为,思想上的“腐败”是内在的,这就让一些人在感觉上少了些违法犯罪的惧怕心理和思想压力,同时消弭了自身的理想追求,无形中构筑起少数党员干部走向犯罪的思想基础。轻则降低党员标准,对党风和社会风气造成污染;重则瓦解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根基,使党员丧失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使整个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变色变质,最终导致我们党丧失民心、丧失政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上的“腐败”较之行为上的腐败,更可怕也更具有破坏性,危害性比行为腐败也就更为严重和深远,更应引起我们深沉的忧患和深长的警觉。
    当前,我们党正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在全党范围分期分批开展的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使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展观和政绩观等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认识并杜绝个别党员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腐败”,提出了正确的方向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目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已经开展的单位和部门,取得了很大的实效。但也有部分党员在教育过程中,思想意识上难免存有“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现象。因此,在今后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中时刻进行“回头看”,认识并清理思想上的“腐败”因子,加强党员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党员真正在党性思想上和作风纪律上有明显的提高与进步,依然是我们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不仅要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人群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之间,实现统筹协调与均衡平等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同时也要求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民间、上级与下级、党员与群众之间,构建默契与协调,形成平等与信任。这不仅是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最终理想的必然。为此,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来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纯洁,提高党的威信,服务党的事业。一句话,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杜绝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腐败”的可能性,以此消除广大群众对于党的误解,以解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着的党群关系紧张与干群对立矛盾。切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与监督保证,创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环境。为此,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学会成为“消防局”而不是只做“救火队”。并且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正面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意识和思想水平。第一,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不移地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在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因为,不只是国内的发展和建设需要我们葆有自身的理想与信念。前苏联的解体,东欧共产主义运动的失败,以及国际上“马克思主义不灵了”的噪音,都要求我们时刻保持清醒与冷静。事实上,不是“马克思主义不灵了”、“共产党不行了”,也不是“社会主义不成了”,而是由于那些国家的许多共产党人放弃了自身的理想与信念,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才导致出现了他们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而这些国家的共产党领导在短时间内迅速消失时,居然没有广大党员站出来维护的现象,非常值得深思,是需要我们深长记取的响亮警钟!第二,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胡锦涛同志指出,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作为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使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永远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以党性原则统领自己的行为,远离个人主义,避免官僚主义,才有可能杜绝思想“腐败”,永葆政治青春。第三,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艰以立志,苦以养德。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艰苦奋斗不仅是使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精神财富,而且是克服思想“腐败”,避免蜕化堕落的济世良药。这个传统,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第四,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远遵守并自觉维护党的纪律,时刻做到严格自律。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政党要想永葆青春,没有铁的纪律是难以想象的。古代的廉吏尚且能够做到“重义轻利”,远恶近善,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具有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的先进分子,没有理由做不到这些。结合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纯洁“生活圈”和“社交圈”,择善而交,择洁而居,是我们保持廉洁的基本途径。只有心里装着党的事业,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个人的奋斗与党、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结合起来,这些要求就一定能够做到。关键的关键,就是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完)
——转自《反腐败导刊》200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