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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9-04-08 10:17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9-04-08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崭新的时代课题,也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但归结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党的坚强统一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切实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强调这一点,对我们党来讲是一种神圣的使命和责任。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全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委要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确保完成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是历史兴亡的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必须认真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站在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意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群众历来是从党的作风来认识党的,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他们通过看党员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来判断党是否先进,来决定是否支持党、拥护党。作风正,党的形象就好,就会得到人民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反之,作风不正,党就会失去先进性,从而动摇甚至丧失执政地位。我们党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是因为党不仅以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而且以自身的优良作风和形象向群众昭示: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党能够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甚至在党的工作发生重大失误后,仍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人民群众中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继承和发扬,并适应时代要求形成了一些新的作风,比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作风,发现民主、依法办事的作风,特别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亲民作风,更加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可靠保障和紧迫任务。这些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毫不放松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手软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人民群众在相当程度上是认可的,党群干群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在市(地)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案件比例较高;一些案件涉及多人,团伙性特征明显;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量存在。(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看病贵、孩子上学贵、食品药品安全缺乏应有的保障、看病难和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排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前几位。因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三)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领导干部和配偶子女串通一气,共同作案,聚敛钱财;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产资源开发,亦官亦商,与民争利。(四)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有的对群众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压制民主;有的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习惯于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失职渎职,有的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有的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五)商业贿赂问题突出。尤其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为不法经营者生产销售提供便利,为假冒伪劣产生大开方便之门,提高了商品生产和交易成本,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严重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本置,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赢得民心需要加强廉政,构建和谐务必反对腐败。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以优良的党风促正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全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并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战略举措。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正确和利益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自觉遵纪守法。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文化和道德观念的较量。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更加注重面向全体公民的廉洁教育,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促使全体公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二、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是防范腐败的根本保证。要坚持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有机统一,注意把成功的改革举措及时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改革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的成效检验改革。一是要坚持并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注重制度的执行、完善和创新。在设计制度时,要考虑各种情况,努力做到科学有效,行得通、做得到,使执行制度的人不吃亏,使不执行制度的受惩罚。在执行制度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要做到多管齐下、整体推进。腐败产生的根源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也要做到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在政治领域,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在经济领域,必须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在文化领域,必须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在社会领域,必须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努力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三是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这是我们党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认真处理、核查群众举报,改进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三,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继续抓好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赏人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依法行政。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进一步拓展和健全监督渠道,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宣传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严守党章和党规条纪,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有效预防腐败的同时,还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要领域的产业贿赂案件。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促进社会和谐,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关键的新成果取信于民。(一)不断丰富责任内容并结合实际予以细化分解各地区、各部门既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纳入责任制,又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不断丰富责任内容。如,应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应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环境纳入责任制,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应进一步把治本抓源头工作纳入责任制,针对管钱、用人、批项目等重点部位或环节,研究解决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等。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应当根据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做到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完成时限清楚、保障措施有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分解到每位领导干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政自律、做好表率,严格要求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益的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不参加赌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分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齐心协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三)认真抓好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对所辖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并注意抓好以下三个环节①:一是检查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切实解决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二是检查反腐败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坚决扭转少数牵头部门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三是检查工作落后的地方和单位,切实改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好人主义,严肃责任追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不论其职务高低,都应严格依法追究。要明确政策界限,既要坚决防止不追究或不严肃追究的情况发生,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宽严适度。要注意运用组织处理手段,对那些因为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屡屡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决不姑息迁就。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主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继续重申:“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作者:孙晓旭,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品保管二部照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