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林云兴同志2003年以来连续多次被厅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他所主持的党支部也连续两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06年“七一”被省直机关党工委授予“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1月 被省纪委、省人事厅、监察厅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7年1月中纪委、监察部给予“嘉奖”表彰;2008年2月被省文化厅、省人事厅授予“全省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他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林云兴同志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文化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努力探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围绕海西文化工作中心、服务建设文化强省大局的方法和途径,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海西文化建设这个大局找准切入点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他一是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文化厅的实际,协助厅党组制订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出台了《省文化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二是针对近年福建省直文化系统设施建设项目多、投入大的特点加强重点监督。为使设施建设能够依法按程序进行,防止工程腐败现象产生,协助厅党组制订了《福建省文化厅工程建设廉政规定》,对工程筹建人员作了“七不准”的规定,并全程介入监督。三是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和重点项目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审核和文化行政执法的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干部任用、专业职务评审、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全省性文艺赛事、专业性评先评优和参评作品的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为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林云兴同志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维护正义,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他把维护群众利益寓于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处案件工作之中,2003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和效能投诉300余件,协调和解决了多起久拖难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严重违反党政纪消极腐败现象,旗帜鲜明地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查处省电影机械厂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中,始终把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挂在心上,他带领大家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攻坚克难,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开展工作。这一案件的成功查处,及时遏制了省电影机械厂大笔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了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广大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为文化系统的改革发展、安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