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项工作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0-05-24 10:05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0-05-24
    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8万余元。其中,为某文化娱乐公司、某广告设计装饰公司承建工程和结算工程款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91万余元;为某实业公司变更土地用途、规划项目审批等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2万元、港币5万元。2009年10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吴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