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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牢记责任 不辱使命 奉献新疆
——援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08-17 15:34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1-08-17

    2008年9月11日,我受文化部党组推荐、中央组织部派遣到新疆工作,由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任命为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管理计划财务工作,并先后分管社会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市场等工作。在三年的援疆工作锻炼中,我牢记中组部和文化部党组赋予我的神圣责任,以不辱使命、奉献新疆为己任,全心全意为新疆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尽心尽力为新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作贡献,诚心诚意与新疆各族干部职工交朋友,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互助,结下深厚感情。三年实践,在厅党组的有力领导下,在全疆文化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很大锻炼,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在思想上有了很多收获,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文化工作在落实自治区党委“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战略选择中光荣使命的重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现将三年援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维护稳定,为新疆发展贡献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援疆工作中,使我最受教育的是,通过实践深刻认识了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极端重要性。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国家西北地区的战略屏障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新疆发展和稳定,始终关系着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稳定是前提,发展是关键,民生是根本,改革是动力,文化是灵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的新疆文化工作,对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到新疆工作快一年时,我遇到了突发的“7.5”事件。在20多个日日夜夜里,我按照党组分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发生当晚,我按照党组通知第一时间赶到厅里,与文化厅在乌市的其他党组成员通宵在文化厅研究部署文化厅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并按党组重新分工,除指挥分管的自治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做好维稳保护工作外,还冒险步行到位于南门“重灾区”的新疆文物总店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20多天里我一直坚守工作岗位,做好维稳工作。并随韩子勇书记率知名艺术家到人民剧场、党委大院、人民广场慰问武警公安干警。在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文化系统干部群众工作方面履行了职责,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7.5”事件的发生,更让我看到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及文化工作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稳定的重要性。我深深体会到一个援疆干部所肩负的责任,那就是时刻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高度保持一致,高举民族团结伟大旗帜,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新疆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新疆发展。从那时起,我做每一件事都会思考这个问题,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立场坚定,并将其作为我做好每一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思想上积极进取,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在新疆,文化工作的政治性很强,政策性很强,思想性很强,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没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政治责任心是很难胜任工作的。因此,在三年援疆工作中,我一直十分注意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理论和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努力探索新时期新疆文化工作的特点、规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文化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特别是在落实中央推动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等的重大战略部署上,认识进一步深化,思路进一步开阔。对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实现“三化”的战略选择,在思想上深入思考,在思路上努力理清,在行动中积极实践。并且努力落实到大力推进新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来。在实际工作,我始终注重坚持城乡统筹、整合资源、依靠基层、作用发挥。一是从南疆和北疆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出发,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南疆农村基层,努力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向重点地区的倾斜;二是努力打破现行体制机制束缚,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程建设上,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重复建设,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使之发挥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注重依靠基层,充分调动地、县两级政府的积极性,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列为解决文化民生问题,力争列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四是层层抓落实管理责任,在建设地、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同时,构建四级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把责任落实到文化部门的具体人员,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投入的资金、设备,能够用好、用到位,真正发挥文化惠民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工作实绩,努力促进新疆文化科学发展在三年援疆工作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疆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要求,我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更加注重求真务实,更加注重工作实绩,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工作,力求取得促进新疆文化建设科学发展的实际效果。

    (一)做好调研,熟悉区情来到新疆后,为了更好地投入工作,我首先将新疆近几年的文化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分门别类进行汇总,通过对加工出来的资料熟悉、了解新疆区情。还先后到新疆大部分地市州进行工作调研,以更好地熟悉文化区情,对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帮助新疆解决困难有了底数。三年中,我带有关部门的同志,或陪同国家有关部委的同志,多次深入全疆基层做好调研工作;我还按照党组的安排,多次到中央有关部委联系工作、争取项目和资金,配合主要领导做好与中央有关部委领导的汇报、洽谈工作。在赴京工作期间,我不分公休日、节假日,有时就在北京也不能回家,一切以工作大局为重,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成任务为重。

    (二)加强管理,推进基层三年里,为了协助好书记和厅长,使分管工作能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抓了基础工作。为做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活动,要求社文处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从策划到实施的每一步都要做实做牢,是关系到群众的每一个活动都能发挥它的作用,基本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我还参与文化厅与发改委组成督查组,对和田、喀什、克州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进行督导;并根据中央要求,联合组织对全疆400个文化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派出15个检查组,持续时间42天,形成《全疆乡镇文化站建设全面检查报告》材料,对已建文化站建设资料、管理、使用状态进行了总体评议和具体分析,并上报厅文化部。2009年完成了4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及配置,并组织人员与监理单位一起分南、北、东疆片进行了设备配置检查验收; 6月国家发改委、文化部派督查组对新疆南疆三地州新建项目进行了检查,给予高度的肯定,认为新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总体情况在全国名列前茅。2011年第二季度组织全疆文化系统开展南北疆县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互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新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为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为管理决策服务,要求计财处按时保质完成了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同时上报了报表说明、数据分析报告。更新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加强对本系统财务的监督、管理。通过召开全疆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汇总会和文化系统财务工作会,收集整理数据,理出思路,认真分析,为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围绕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财会队伍,经党组批准,第三批对七个单位主管会计进行了轮岗,顺利完成了全系统会计轮岗工作;加强对本系统财务的监督、管理,完成了对8个厅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疆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汇总和财务工作会议,举办全疆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培训班;完成了治理“小金库”工作,建立了约束机制,强化了文化厅内部审计和监督的职能;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厉行节约经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了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公用经费2010年比上年同期减少10%的目标。

    (三)策划项目,争取资金我是搞计财工作,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认真研究政策,策划项目争取资金。2009至2010年全疆文化系统争取到位的文化专项资金7.3亿元(不含2011年到位的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投资1.4亿元)。参与策划的春雨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和新疆文艺译制中心项目已纳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文件,资金总额近300亿元,目前已落实50亿元。为使2008年第四季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新增项目按国家要求尽快产生实物工作量,确实发挥拉动内需的作用,文化厅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2009年春节刚完,我就回到新疆,亲自带队从2月3日至11日对和田、喀什、克州2008年第四季度129个新增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进度采取与地州领导座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了督查。并指导计财处完成了4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的政府采购招标及配置工作。 2009年里在厅党组领导下,紧密结合“7.5”事件后新疆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参与编制了新疆文化发展的总体项目规划,规划涉及了全疆五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如规划了全疆其他地州行政村、社区文化室6256个建设项目,资金总额18亿元;规划了全疆地州级图书馆和文化馆、地州级和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全疆地州级和县级剧院、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群艺馆、自治区美术馆、自治区话剧团剧场、自治区杂剧团马戏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南疆三地州3个木卡姆保护传承中心、51个国营农牧场文化站等数十个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有的已完成可研报告。该规划已经自治区同意并上报中央。特别是经过辛勤努力编制的南疆三地州4151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资金总额8.68亿元),2009年起已率先启动实施(全国第一个),现已到位资金2.67亿元;同时,还完成上报财政部、文化部“新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项目规划编制方案”,对全疆不达标的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进行维修改造, 今年第一批维修项目和经费已下达并开始实施。2009年还积极申请中央转移支付到位22辆流动舞台车、155个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共享工程、文化厅直单位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体育与传媒等专项经费,共计2.8亿元。积极向自治区发改委反映全疆县级文艺团体的困难,将66个县级文工团排练厅纳入自治区基建计划。落实新建新疆文化艺术学校项目,并纳入2010年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新建项目中。 2010年,自治区围绕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基本建设经费1.9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6亿元,新建南疆三地州乡镇综合文化站106个、行政村文化室681个、社区文化室30个,总建筑面积13.9万平米;同时,还争取到2010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509万元、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及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11万元、中央补助新疆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经费3379万元、中央补助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1798万元、中央资助南疆三地州流动舞台车16辆共480万元、中央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4100万元等。

    (四)做好规划,研究政策我还利用自身优势,组织指导编制完成了南疆三地州行政村文化室,社区文化室项目规划工作。其中村文化室项目3904个,总建筑面积780800平方米。社区文化室247项,总建筑面积98800平方米。总投资7.8亿元。亲自到国家项目评审中心汇报争取项目资金。在5月底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委托国家项目评审中心的11位专家到新疆进行项目评审后,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了项目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并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南疆三地州村(社区)文化室的建设规划,需建4151个村(社区)文化室,总投资90725万元,增加1.2亿元。为规范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项目管理,我组织计财处制定新疆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委托设计院设计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方案供地方选用,同时组织各地做方案科研,使项目按期开始实施。协助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厅长,指导规划财务处,按照党组要求,在总结“十一五”文化建设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及时地完成了新疆文化事业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与上报。同时,编制了新疆文化建设“春雨工程”及“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规划;编制了地州级图书馆、群艺馆和博物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通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和分析测算,编制了新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基本运行经费保障项目建议书”;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疆文化系统对口支援新疆文化需求项目建议书”;建立了自治区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储备库。按照厅党组的要求,认真研究政策,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我先后指导业务处(室)制定了《关于报送重点落实新疆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规划若干意见》,上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制订了《文化厅机关“厉行节约”管理办法》《新疆文化系统统计工作评比管理办法》;起草了《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议方案》;印制了《新建乡镇文化站检查资料汇编》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基本建设项目规划书》。并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制发了《南疆三地州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制发了《全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五)发挥桥梁作用 做好援疆工作在三年援疆期间,自己能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主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委、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沟通协调,汇报新疆文化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求帮助,策划项目,争取资金,以亲身经历说服有关部委,加大对新疆文化建设投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除了与中央相关部委继续沟通争取资金和陪部领导调研策划项目外,还主动和全国19个援疆省市文化主管部门联系,推动他们做好援疆工作,为使援疆省市能及早开展援疆工作,亲自指导规划财务处做好县地州市的工作汇报和文化建设规划规范文本,在厅党组统一安排下,赴地州县市指导他们做好规划文本与对口援疆省市对接,并在全疆第一个召开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期间,积极主动与部委、各省市对接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并利用陪同省市调研时,提建议献谋策,做好规划,加快推进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

    (六)社会文化,蓬勃发展三年来,在我分管的社会文化工作中,主要围绕抓基层建设、抓活动开展、抓组织管理、抓建章立制,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向前发展。一是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基层文化工作上水平。在厅党组领导下,年内组织业务处(室)开展了创建第五批自治区文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工作,对8个县(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在全疆开展了基层文化工作培训,共培训了县以上基层文化管理干部、文化馆专业干部240人;制定了科学、规范、量化的《自治区乡镇文化站管理办法》、《 自治区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开展了全疆乡镇文化站评估工作,共评出一级文化站101个,二级文化站102个,三级文化站121个;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挥我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推动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对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开展好各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完成了29个县级支中心的建设安装工作并投入使用,并与自治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共同制定了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标准,共同完成了软硬件设备及服务的招投标工作,新建村级基层服务点1653个,还举办了两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市)级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班,190名基层人员参训;以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和图书馆评估为契机,推动县级图书馆自动化、网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共享工程村级基层站点为平台,与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站共同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红色经典影片展映活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和国家级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评审、申报工作,经文化部批准有27部古籍入选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自治区图书馆成功入选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积极推动我区古籍普查工作的进展,在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举办了第一期自治区古籍普查培训班,共有20多家单位的40多位主管领导和从事古籍业务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送书下乡”工程为400个新建的乡镇文化站和南疆三地州24个县(市、区)及部分县级图书馆共送图书12万余册。二是抓好群众文化重大品牌活动,不断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向祖国汇报”为主题,着重组织开展了“双百”竞赛和首届“群星耀天山”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自治区“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今年被评为全国首批“群文品牌”文化活动,而今年8月举办的“群星耀天山”群众才艺大赛是“7.5”事件后举办的最大规模的自治区级重大文化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坚定信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疆内外主要媒体对大赛的宣传报导达88篇。 老年、少儿文化活动丰富多样,举办了以“我与祖国共成长”为主题的庆“六·一”自治区少儿文艺专场演出;选送“西域之风”代表团参加“2009年中国张家界国际乡村音乐周”活动,荣获“最佳人气奖”;选送新疆红柳合唱团参加文化部、教育部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荣获“云雀杯”(二等奖);选送新疆家园合唱团参加由文化部举办的“永远的辉煌”第十一届中国老年合唱节,荣获 “红梅杯”(二等奖)。三是加强社会文化管理,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开办自治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师资培训班3期,培训各级别教师160余名,加强了考级专业队伍的资格认证。根据文化部安排,开展了全国及自治区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制定了《自治区第三次地、县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对全区1个自治区级、13个地级、68个县级图书馆进行了评估。依照文化部《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对我厅直接管理的45家文化类民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并对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7.5”事件后,加大了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力度,对受到冲击的一些单位进行了走访,在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同时还加强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政治形式学习、安全教育、业务活动等方面的管理;按照建好、管好、用好阵地的目标,切实加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建设,正在拟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细则》。

    四是加强图书馆、共享工程、古籍保护等文化重点工程建设。隆重举行了自治区图书馆建馆80周年馆庆活动;开展2010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读者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区级分中心共享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工作;开展了全民读书月活动;在国家图书馆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国家数字图书馆新疆分馆的建设,启动了“国家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全面启动了自治区古籍普查工作,完成了全国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三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上报工作,我区已有64部地方古籍入选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由文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新疆历史文献暨古籍保护成果展”,历时近2个月,接待观众10万余人。特别是为做好古籍展览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多次与文化部、国家图书馆沟通在京展览的具体事宜,密切联系,多方沟通,组织协调新疆11个参展单位和个人收藏藏品的新疆撤展、清点、移交、运送、北京布展和宣传等具体事宜,并率新疆参展单位在开展前到北京与国家图书馆密切合作,做好展览策划宣传活动等工作。经过我们辛勤努力,2011年元月25日,文化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古籍保护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举办的“西域遗珍—新疆历史文献暨估计保护成果展” 隆重开幕,展览取得空前成功,党和国家领导对展览给予高度肯定,贾庆林主席、李长春、周永康等政治局常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和阿布来提,蔡武部长、张春贤书记、努尔主席,王文章副部长、周和平馆长和在京80多位部长参观展览,同期在京所有古籍保护专家及有关领域专家学者也参观展览并给予高度评价,参观人次天天增长,群众好评如潮,达到了办展的目的。

    (七)非遗保护,硕果累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围绕建立健全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抓普查验收,抓名录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申报《玛纳斯》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申报维吾尔族《麦西热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获得成功;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选工作,我区有23名传承人入选,总数已达47名;为推动“非遗”普查工作开展,组织编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资料》手册,举办自治区“非遗”普查工作培训班,培训专业人员180人,经普查验收,全区历时三年多的“非遗”普查,已搜集到各民族“非遗”资源线索万余条,实际普查“非遗”项目3772项;组织开展对第三批国家级名录的上报工作,共向国家上报了93个项目(136个申报单位);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工作,公布自治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7项,第一批自治区级扩展项目20项,目前我区共有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共计185项;已在全区初步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其中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公布535项,县级名录项目已公布2480项;开展第三、四、五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举办了“新疆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粹展,“开工开物”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展等展示活动,还举办了文化遗产进校园、文化遗产板报比赛等活动;已在全区建立地、县级“非遗”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中心)68个。这些“非遗”馆所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展示与传承弘扬。在“非遗”法制建设方面,新疆走在了全国前列,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三年中先后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成功立法,将新疆的“非遗”保护事业有效纳入了依法、规范发展的正确轨道。

    (八)文化市场,有序发展 2010年12月,文化厅党组重新分工,我除继续协助厅长管理规划财务工作和对口援疆硬件建设项目外,还分管文化市场工作,包括文化市场管理和稽查。新疆文化市场工作比内地更具政治属性,它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与反分裂势力作斗争的第一线。为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首先我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调研新疆文化市场发展动态,了解文化市场管理的职能工作性质。其次,为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场体系,要求市场处和稽查队按照职能,规范管理程序,编辑管理制度手册,人手一份,教育培训文化市场管理人员,了解工作性质和程序,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以人为本提高效能。同时汇编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成册,下发全疆文化市场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抓住处理非法演出时机,严把政治关,妥善处理危机,提出演出管理联席互动机制,并召开区和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联席会,建立沟通渠道,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既要繁荣文化市场,也要坚决打击具有分裂性质的非法演出。第四,加强对全疆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4月份南北疆的培训,提高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同时举办演出经纪人培训班,提高文化经纪人法律意识和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和繁荣演出市场。第五,加大对文化场管理力度,特别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如游艺机赌博、未成年进网吧等违法事件,坚决打击,净化市场。如文化市场稽查队2月底接到群众举报后,马上行动,打掉了乌鲁木齐市17家违规经营场所,规范了文化经营场所。4月初又组织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全疆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的抽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打击非法经营。第六,加强和媒体沟通,建立良好舆论环境。为繁荣文化市场,积极利用宣传渠道,将文化市场管理审批程序和执法资格、办理手续等,作为民生工程向群众宣传普及,使大家遇到情况有沟通上诉渠道,提高办事效率,真正达到以人为本,提高效能目的。四、牢记“一岗双责”,严格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央提出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自治区反腐倡廉的安排部署,在挂职援疆三年里,我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注意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反腐倡廉教育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引导基层加强廉政建设,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全区文化工作健康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我更加注重以当代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标准、尺度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锤炼,坚持廉洁自律,认真遵纪守法,提升品行操守。一是认真学习中央下发的一系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包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中组部分别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纪检委反腐倡廉的安排部署,我在工作中注意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时常告诫自己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教育齐抓共管。在加强自身廉政、勤政工作的同时,要求分管部门的同志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注意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引导他们看到自己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社会意义,牢记自己的职责,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反腐倡廉,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全区文化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在新的形势下,我始终要求自己,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纪政纪,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注意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始终注意加强自律,以身作则,把这作为预防腐败的关键一环。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基本准则,严守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保持头脑清醒,筑牢思想防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从严要求自己,决不利用工作之便捞取好处。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配备办公用品、来客接待等事项,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或朋友谋取任何不当的利益。

    三是针对我分管的社会文化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都是公益性很强的文化工作,直接关系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直接关系实现与维护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在廉政方面,虽然比起经济工作似乎风险较小,但是,如果没有奉献精神,将丧失工作积极性,影响事业发展;如果假“公益”之名谋一己私利,将给工作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我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告诫自己要注重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提高思想觉悟,牢记自己的职责,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反腐倡廉。在履行职权、职务方面,没有用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本职工作之外,没有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在使用公车公物等方面,没有违反使用管理规定,假公济私或化公为私;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反规定搞亲亲疏疏、任人唯亲;对待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一视同仁,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们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搞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那一套;在文化厅及全区文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没有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从中谋取私利;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等。新疆作为中国西部开发建设的战略要地、开放前沿、国安前哨,在党中央的关怀和领导下,正在掀起一个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新高潮。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新疆发展的主旋律,催动着天山南北新疆各族人民奋进的脚步。我有幸作为新疆文化建设工作的一员,参与了三年的新疆文化建设,为新疆的文化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倍感自豪和荣幸。在文化厅党组集体领导下,在厅机关和基层单位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和蓬勃发展的新疆文化事业相比微不足道,而它对我自身的锻炼提高却是巨大而终生受用的。 “三年援疆一千日,心灵涤荡更澈明”。援疆三年将成为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站,锻炼成长历程中的重要一课,使我更加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并决心把新疆赋予我的人生经历和宝贵经验带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贡献自己的毕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