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工会组织成立于2004年。四年多来,工会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主动服务大局,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把维权放在工会工作的首位工会成立以来,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为首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一是健全职代会制度。工会把职代会制度作为维权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每年都召开职代会,每次职代会都认真筹划准备,由院主要领导向职代会全面报告工作,介绍闽剧院的改革发展情况,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倾听职工群众对维权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呼声和要求。健全的职代会制度,大大提高了工会组织的地位,保证了职工对文化体制改革和剧院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了剧院全体职工参与剧院改革的积极性,形成上下齐心共同推进闽剧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比如,针对艺术表演团体的高级专业人员的“空中飞人”现象,如何加强管理,做到既能完成本单位的创作任务,又能走出去,充分发挥创作人员的智慧,增加个人收入,开阔眼界。院部提出应制定《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对外业务管理条例》,但也一直担心由于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此条例能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院部将此问题交由代表们充分讨论,经过讨论,代表们统一了认识,并提出了相应了修改意见,审议通过了此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加强剧院内部的管理,充分调动了主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落实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通过的制度。剧院改革中的重大决策,都提交职代会讨论,经过职代会表决通过。近年来5次职代会通过的制度有《福建省实验闽剧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福建省实验闽剧院聘用工作方案》、《福建省实验闽剧院考勤请假制度》、《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对外业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福建省实验闽剧院奖励条例》、《福建省实验闽剧院考核办法》、《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收入分配制度》等八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制订出台都是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很好诠释,较好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如针对分配制度中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大锅饭、“暗补”等问题,工会与行政部门多次协商,出台了《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收入分配制度》,对演出补贴采取按照工作量分档次发放的政策,做到公开、透明,打破了“暗补”现象,职工也没有了相互间的猜疑,调动演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感到,剧院要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会组织要主动与行政部门配合,推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合法化,促进剧院健康发展。要落实凡是重大决策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福建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实施。近年来,可以说工会参与了我院改革的全过程,起到很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在其中也很好地维护了职工的最大利益。剧院的人事制度改革起步较早,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对剧院内部人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先是进行了机构的整编、人员实行聘用上岗、工资分配则与演出挂钩,实行浮动工资制;妥善安置待聘人员;改变剧团业务建设等。由于有工会的介入,制度的建立和改革的实施都比较顺利,改革使剧院的艺术创作生产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二、积极参与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剧院发展确保剧院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是剧院工会确定的中心工作。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行,特别是2004年剧院作为省直文化系统聘用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开始了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新历程。在人事制度改革上,除了班子领导由省厅任命外,在岗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制,职工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分配制度上,采取岗位工资制,实行定量不变,增量适当拉开距离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新进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一系列的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突显,迫切需要单位要有工会组织有效地发挥工会作用。剧院工会工作紧紧围绕着这一主旋律唱好和声,以实际行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维权等作用,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维护剧院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首先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利益问题,加上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某些观点、做法难免产生分歧。工会把在改革中做好宣传和职工思想工作作为本职工作。大力宣传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在全院职工中树立改革中求发展的思想。对一些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多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做到以促进剧院更好地发展为目标聚人心,以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为本职显地位,做到下情上达、下情上达,架起了沟通的桥梁。让职工充分理解剧院的决策,也让领导及时听到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特别是群众与切身利益关系大的问题,如剧院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演出补贴发放、职称的评聘、岗位设置等,由于工会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全院上下形成共识,都得到顺利地组织实施。其次是加强学习。工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激发职工投身改革的自觉性。同时,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去年以来,我院工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方面的人员还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院领导也参加专题学习讨论会,全体工会会员还参加全总举办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2007年底,剧院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全部编外人员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凝聚了人心,形成全体职工共同关注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关注职工利益,关心剧院发展的良好局面。
撰稿单位: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日期:二OO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