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在文广系统的贯彻与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调查研究、轻车从简、会风、文风、出访活动、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八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自中央提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之后,又一个具体而实在的举措。八项规定虽然内容不多,但涵盖的范围广,可操作性和示范意义强。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充分体现了“实干兴邦”这一主旨。
十八大进一步强调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文化产业将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主要管理者之一,文广系统面临从未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如何将这种聚党心、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之举,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彻底的贯彻落实,成为当下重要的时代课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着根除作风顽疾的决心,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当前任务着手,将“八项规定”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让全市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红利。
一、专项行动:根除作风顽疾
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突出了中央“八项规定”重要性。围绕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主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争做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认真落实改进作风实施办法。根据局党委制订的实施办法(甬文广新党〔2013〕5号),围绕加强学习调研、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考察、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干部作风的好转。
2.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以“网上审批、网上交易、网上执法、网上服务和综合监察”系统建设为平台,推行阳光审批、阳光执法和阳光政务服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行公众事务公开承诺,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时限,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效能亮剑”行动。在原有“四条禁令”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效能建设要求,大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集群众举报投诉与问效问责问廉于一体的“一话三听三问”平台。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机关、巡视组反馈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从我做起:加强单位文化
按照“明是非、讲规矩、少浮躁、争上游”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大讨论,着力在查找差距和弱项上下功夫,着力在转变作风中积聚“正能量”。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宁波文化科学发展、反映文化单位特色的单位文化体系,努力实现“外树形象、内增合力,上下一致、左右协同,业绩突出、团结和谐”的目标,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助推干部健康成长,彻底改变旧有的不良作风。
1、提炼核心价值,加强单位精神文化建设。单位核心价值是单位文化建设的精髓,是引领单位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的向导。价值理念的提炼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从单位使命和愿景出发,不断丰富发展自身发展的价值体系,最终成为全体人员的共同价值取向。
2、奉行求真务实,加强单位执行文化建设。单位执行文化建设就是要确保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决策决定、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措施要求得到贯彻执行和有效落实并取得最佳效果。要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事业心,坚决杜绝中梗阻和末梢梗阻,把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3、规范行为准则,加强单位行为文化建设。单位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干部职工的行为来体现,是单位文化的外化形式。在单位建设和单位管理的过程中,要逐步建立起以工作理念、工作作风、道德准则、思维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正确的行为文化理念,促使每位干部职工的个人行为自觉转变为正确的行为和群体的行为。
4、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让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形成尊廉、崇廉、守廉的良好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
三、民主评议:在监督中前行
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积极反馈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梳理群众建议,对症下药,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多渠道接受群众的意见,尽可能的使各项工作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对于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虚假广告等问题,据系统从两方面做出了举措:一是提高对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认识。正确认识广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研究广告产业发展规律,加大广告管理的力度和深度。二是规范广告播放行为。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广告内容审查,对含有违法、违规、虚假内容的不良广告及时责令停播。控制广告总量和播出时段、播出比例的要求,设置广告时间倒计时。鼓励制作和播出公益广告,提高内容品味。
对于八项活动中提出的深入群众,改进会风、新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根据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各播出机构注重舆论导向,增强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宁波电台的《新闻110》、《百姓论坛》、《新闻关注》、宁波电视台的《记者调查》等栏目,继续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二是继续加强对综艺娱乐节目、法制类节目、谈话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夜间广播节目、保健健康节目、少儿类节目以及主持人、嘉宾参与节目情况进行审查,严禁不合格、不健康的文化传播。对群众反映节目质量不高的栏目,进一步加强市监测中心监管,通过广播电视各类节目(包括广告、电视购物)全面及时的收听收看和评议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整改情况。三是以转作风、改文风为主线,继续开展和深化“走转改”活动,倡导广播影视工作者走出高楼大厦、跳出文山会海,走入城乡基层第一线、走进人民群众,采摄编播更多生动鲜活、情感饱满、文风端正、视听优势凸显、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体现正能量的节目。
四、文化惠民:共享文化红利
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按照“真干、实干、大干”和“群众看、群众议、群众评”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系统开展5项文化惠民活动。
1.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惠民。实施“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惠民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举办百场高端演出展览讲座,送万场电影和十万册次图书下基层。每年送戏下乡2480场,实现“一村一年一场戏”。继续推进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争取达到10台,并保障有效运行。新建乡镇(街道)标准化公共电子阅览室50家。
2. 进一步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歌剧《红帮裁缝》冲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群众文艺精品创作争取3部以上作品获全国“群星奖”。继续举办第六届中国(宁波)农民电影节、2013阿拉音乐节,筹备第五届中国(宁波)国际声乐比赛,指导县市区办好区域性重大文化节庆活动。继续打造“书香宁波”、“名城宁波”、“活力宁波”三大文化品牌,提升“天然舞台”等天字号品牌和“群星”系列品牌影响,创新举办“文化走亲”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天然舞台”开展广场文化活动60场。承办市第五届全民读书月活动,举办全市业余文化团队大汇演。
3.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启动编制涉台文物保护规划,配合月湖西区、南塘河等历史街区改造,做好城乡文保单位(点)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全力推进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制定出台《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管理办法》,6月底前全部完成遗产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工程,迎接联合国专家组的实地检查验收。启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象山“小白礁1号”沉船打捞和科技保护工作。开展中华老字号展示和非遗进校园活动,举办阿拉曲艺节,打造50个市级非遗保护综合体。
4.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组织申报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开展宁波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工作。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金融顾问定期沟通制度,举办银企专场对接会。推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开展2013年度宁波市重点动漫游戏企业认定,成立宁波市动漫游戏产业分会。推进文化企业“走出去”,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借力义乌文博会、深圳文博会、杭州国际动漫节等平台,加强对外文化贸易。
5、进一步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升《天一文化》、《天一文荟》、《天一文苑》三大自办刊物水平,进一步增加发行量、扩大影响力。扩大《宁波文化网》覆盖面,继续在全市政府网站中保持前列。加强与宁波电视频道、宁波日报等新闻媒体合作,争取新开办1-2个品牌文化栏目,加强地域特色文化传播。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基本完成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工程,指导推进各级广播电视台数字化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依托海外宁波周、友好城市等交流平台,争取赴美、欧、东南亚、港台等国家和地区举办文物展览、非遗展示、学术交流和文艺演出等文化交流项目10个以上。
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将会导致决策失误,把党的事业引向歧途;工作作风有问题,将会脱离群众,乃至走向腐败。党中央出台八项新规定,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以民为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宗旨。在各项工作中,深入贯彻八项规定,通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加强自我单位文化建设,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等一系列举措,使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巨大红利。(市文广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