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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单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27 05:14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3-12-27

云南省文化厅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初步查找出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厅领导班子中主要存在着“五多五少”的问题,即:参加会议多,深入基层少;工作要求多,思想关心少;事无巨细多,突出重点少;迁就照顾多,严格要求少;任务下达多,跟踪问效少。机关党员干部中主要存在着“七多七少”的问题,即:比待遇多,比贡献少;畏难情绪多,乐于吃苦少;走马观花多,能沉下去少;做具体事务多,深入研究少;安于现状多,刻苦学习少;被动应付多,主动服务少;强调纪律多,自觉遵守少。厅直属单位班子和党员干部中主要存在着“六多六少”的问题,即:看成绩多,找问题少;思个人事情多,想单位发展少;一般工作多,精品生产少;只看眼前多,系统谋划少;改革顾虑多,敢闯精神少;自由散漫多,严格要求少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单位,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云南文化单位,必须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组织开展“三明白”专项教育活动

云南省文化厅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三明白”专项教育活动。一是“明白我是谁——我是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党史,让全体党员对自己的身份和理想信念进一步深化认识,解决“人生观”的问题。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各级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采取举办“文化讲坛”、党课讲座、专题研讨、学习交流、在线学习、编印学习简报、制作学习宣传栏等形式,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教材,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重温《党章》、《入党誓词》教育,开展“弘扬云南精神,实现富民强滇云南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专题讨论,不断筑牢全体党员的思想根基。二是“明白我为谁——为人民服务”;通过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解决“世界观”的问题。积极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三服务”工作体系,采取调查研究、住村蹲点、民情恳谈、访贫问苦、谈心交心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基层文化单位和厅“四群”教育联系点、厅挂钩扶贫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能力。扎实开展“树理想、反‘四风’整改活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云南省文化厅干部转变作风六条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出实招使真劲,取得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际成效。三是“明白我做什么——文化惠民服务工作”;通过对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工作者承担的职责使命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价值观”的问题。广泛开展“筑精神家园,建文化强省”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在文化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群众路线提供理论支撑和思想动力。以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创造为重点,把“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理念贯穿到我省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以扎实开展“基层文化建设年”活动为重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亚洲艺术节为重点,推动桥头堡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以研究制定《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重点,促进非遗规范化保护迈上新台阶;以组织实施艺术创作志愿服务基层“三百”计划为重点,创新艺术服务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二、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云南文化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云南省文化厅坚持把改进机关作风、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地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把涉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的事情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一是注重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研究工作、交流思想、集体决策;在重大问题上做到思想统一、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凡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或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做到先调研后决策、先民主后集中的集体决策原则,较好地避免个人意志和一言堂。凡出台的制度、办法,坚持做到广泛听取意见,反复酝酿,集体研究决策。凡涉及工作交叉的问题,坚持做到班子成员之间及时交流沟通,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凡研究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认真主动地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厅领导干部联系分管单位、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机制,落实民情恳谈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有效机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及时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加强干部的选拔培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眼建设高素质的文化干部队伍,按照“抓学习、强素质、求实效、促发展”的思路,不断加强厅机关公务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机关干部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意识,积极倡导读书活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党性修养、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三是注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文化部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文化厅干部转变作风六条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12年1月以来,按照云南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工作,确定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六德傈僳族彝族乡营山村作为厅“四群”教育挂县包乡联户的“文化扶贫开发点”,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帮扶工作全程化、住村联户经常化、作风转变具体化”的思路,实施营山村文化扶贫开发“10+1”行动计划(“10”即是新建一个文化室、配合新建一个“他留文化中心”、修建一项道路工程、建设一项集中供水工程、扶持一批产业、创作一组音乐、绘制一组墙画、打造一台舞剧、培养一批人才、开展一项他留民族历史文化研究。“1”即是加强营山村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实行“5232”住村工作队员选派办法(即是5年内每位厅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住村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批3人,2个月轮换一次)和“321”干部结对联户制度(即是每位厅级干部联系3户贫困户,每位处级干部联系2户困难户,其他干部每人联系1户困难户),取得了初步成效,较好地达到了“机关转作风、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生产有发展、乡村更和谐”的目的。

三、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云南文化单位,必须强化权力监督,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云南省文化厅把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纳入党建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范畴,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推动了厅机关作风转变,使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律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整体合力,形成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维护党的纪律。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引导省直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桥头堡文化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三是深化廉政教育。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坚持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四是注重惩防并举。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依据,以实施监督为重点,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惩防并举,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云南省文化厅机关党委  卓衍旻)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