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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团委举办“传薪传馨”讲座之第二讲——“讲工作谈体会”
发布时间:2013-02-06 09:36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3-02-06

2013年1月22日,故宫博物院团委在科研处会议室举办“传薪传馨”讲座之第二讲——“讲工作 谈体会”。法律处黄哲京副处长讲述了自己学习、工作的过程,以个人的人生经历来勉励和鼓舞各位年轻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来自来自各部处的青年团员20余人参加此次讲座。

    谈及自身成长过程,黄处长坦言自己的青年时代非常普通,和当时的大多数人一样,先到地方“插队”,再去参加高考,通过勤奋学习考入大学。当年,他希望学习法律专业,但是因为学校方面的缘故,以致攻读却是的历史专业。毕业之后他进入一所中学教书,当过班主任,做过中学老师承担的各项工作。就在那段日子里,他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利用业余时间苦读法律相关书籍。最终,他通过自学考取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来调至故宫博物院从事法律工作。

    作为故宫博物院最早从事法律专项工作的人,黄处长有着10年的兼职法律工作经历,之后专职从事法律工作有近10年的时间。他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审核各类合同.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等.并担任我院兼职律师,对于我院的法律事业贡献良多。他的工作经历为青年人展示了一位故宫人在博物馆法律道路上的每一个脚印。

    在谈到多年的工作体会时,黄处长着重强调:要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勤政为院,工作要有主动性;要有快乐的工作态度,端正工作心态,能够促进工作高效开展;要做事一丝不苟,注重细节工作的周到处理;要多思考、多总结,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要团结协作,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勇于进取;要善于沟通,肯于倾听,准确、完整、及时的交流有助于工作的推动。

    本次讲座内容非常丰富,作为团委“传薪?传馨”系列讲座的第二讲,黄处长的人生经历让大家为之感动,工作体会令大家为之赞叹。“传薪?传馨”系列讲座力求通过故宫人讲述个人经历,为青年人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将他们身上的故宫人精神传于故宫年轻人,正所谓“言传身教,薪火相传”。(故宫博物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