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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2014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4-05-22 15:23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5-22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第3     2014年3月28

 

目   录

 

【政府决策】

新余市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

【领导视察】

王晓庆副厅长来余考察示范区创建工作

【部门工作】

市总工会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制度研究】

全面推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报表制度

【学习考察】

市县(区)公共图书馆中层以上干部赴马鞍山市图书馆参观考察

 

新余市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动员大会

 

34,我市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市各项创建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市委书记刘捷作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丛文景颁发示范区创建责任书并讲话,市委副书记董晓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国钧、市政协主席廖兰芳、省文化厅副厅长王晓庆出席会议。

刘捷在批示中指出,我市被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承担着在全国、全省先行一步、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引领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这既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更是一次重大的考验,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指标,逐条分析,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软硬件建设水平,全面达到文化部确定的各项创建标准,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要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注重示范,突出特色,着力构建符合新余实际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产品供给体系、人才支撑体系,确保到2015年底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就做好我市创建工作,丛文景强调,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改善文化民生的有力举措,对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要不断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要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支撑体系;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形成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大支持力度。

王晓庆在宣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第二批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后指出,新余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要凝聚共识,抓住机遇,全力以赴;要着眼全局,创出特色,以点带面;要统筹筹划,狠抓落实,确保达标,真正把新余建设成为发展平衡,网络健全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副市长史可部署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喻国杰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文化工作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等参加了会议。

 

王晓庆副厅长来余考察示范区创建工作

 

34下午,省文化厅副厅长王晓庆在市委副书记董晓健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市文化中心、群艺馆和抱石文化创意园考察指导。

考察中,王晓庆认真听取了我市公共文化设施有关情况汇报,对我市加快文化设施建设进度,不断提升文化品位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王晓庆指出,近年来,新余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大手笔建设一大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迅速扩大我市的城市规模、增强经济和文化的辐射能力、加快对外交往、发展文化旅游业,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王晓庆说,当前,新余正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相关设施建设是创建工作的基础,要把相关设施的建筑质量放在第一,在赶速度的同时不能放松质量;要加大对相关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挖掘新余文化底蕴,科学规划,长远谋划;要未雨绸缪,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局长彭建亚、党委书记潘丽云、副局长万小亻毛,博物馆馆长高增忠陪同考察。

 

市总工会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实施方案》

 

继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之后,市总工会根据《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2013-2015 年)》认真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全市工会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工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定了《新余市总工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余工发〔20149 号),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主要任务。三、实施步骤。四、保障措施。

 

全面推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工作报表制度

 

2014年是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开局之年,为积极推动创建工作的稳步进行,准确及时的掌握我市就创建工作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和每月工作进度,决定自20143月起,实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报表制度。包括各县(区)文广新局、社会事业局,市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内的共计五类表格都下发到各处,各单位按要求于每月(季)5日前把上月(季)报表填好加盖公章后报创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创建办电子邮箱。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报表由各县(区)文广新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统一报创建办公室,由创建办汇总留底,及时掌握全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情况。

 

市县(区)公共图书馆中层以上干部

赴马鞍山市图书馆参观考察

 

为学习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的成功经验,学习首批创建城市中公共图书馆在开展创建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亮点做法,使我市公共图书馆在创建工作中获得有益的借鉴,促进我市图书馆事业得到更好发展,市图书馆324日—26日,组织市、县(区)两级公共图书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罗坊镇、仙来街道办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由肖声莲副馆长带队,一行15人,赴安徽省马鞍山市图书馆考察学习。期间重点考察了马鞍山市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实施情况和品牌服务、自助服务等情况,除参观了马鞍山市图书馆外,还参观了马鞍山市的两个分馆——花山区图书馆和明珠社区分馆,及马鞍山市的24小时街区图书馆。座谈会上,马鞍山市图书馆馆长王月定就数字图书馆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前去参观考察的所有人员都觉得受益匪浅,收获良多,坚定了示范区成功创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