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项工作 >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2014年第八期
发布时间:2014-05-22 16:15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5-22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第8     2014年5月10

 

【本期导读】

史可副市长在全市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在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45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决心,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省领先、中部示范”的目标。刚才,小和丽云同志分别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通报和部署,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了汇报发言。希望大家按照全市创建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下一阶段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自2013年我市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创建工作规划、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举办了全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大力支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比较薄弱,文化管理员队伍不够健全,部分县(区)、成员单位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等等。这些问题和差距如果得不到解决,必将对全市创建工作的进度、成效造成严重影响。文化部、财政部今年10月将来我市开展中期督导工作,现在仅剩不到5个月时间,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推进、大量的问题亟待解决,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责任重大,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将创建工作作为中心和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任务,为全市在中期督导中取得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目标任务要再明确。一是准确把握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有的放矢”。文化部、财政部10月来我市开展中期督导,将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对我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情况、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文化志愿者服务等各项创建工作内容进行逐一评估。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考核标准和时限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在督导前达到标准和要求;对完成难度较大的项目,要积极想办法、找对策,市创建办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达到评估的标准和要求。同时,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创建工作,共同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编委办要对各县(区)、乡镇公共文化工作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摸清情况;市委组织部要推动基层远程教育,并与农家书屋等纳入“五位一体”建设。市委宣传部要统筹制定全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市委老干部局要发挥好老年艺术团的优势,制定每年开展活动计划;市委农工部要将公共文化创建要求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市文明办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时间表,在6月底前完成志愿者注册登记、7月底前开展服务;市教育局要制定每个学校全年的文艺演出活动计划,并组织到社区进行演出;市人社局要组织对农民工、企业职工等进行文化培训,尤其要会同高新区,通过培训丰富产业工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发改委要努力争取公共文化软、硬件建设的项目资金;市民政局要为社会文化团体的注册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促进社会文化团体加快发展;市财政局要在积极争取资金的同时,对已安排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市旅游局要将各项旅游文化活动纳入创建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规划出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牌用于创建工作宣传。二是大力改进重点薄弱环节,做到“对症下药”。从前期摸底情况来看,目前全市创建工作薄弱环节主要是“硬件”不硬、“软件”较软、特色不明显。硬件方面,要按照“一县三馆一剧场”、“一乡一站一戏台”、“一村一室一广场”的标准,实行未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提质;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尽快解决公共文化设施缺乏和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达标等问题,使我市的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设施设置率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受益率等指标达到国家示范区的标准和要求。软件方面,要围绕基层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两个重点,各县(区)在六月底前按照“乡(镇、街道)3名专职文化管理员,村(社区)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的标准配备基层文化队伍;各县(区)要按照1000名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的标准要求,抓紧落实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发证并尽快上岗服务。要围绕“社会文化团体的培育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研究”这一课题,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在6月底前制定课题方案。要加强文化产品供给,制定文化产品供给总体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尽快制定出全年组织文化演出、展览等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制定出台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特色工作方面5月底前制定新余数字文化网建设方案,并请县(区)提出意见,6月份进行招标;5月中旬前制定创办新余文化艺术大学工作方案;5月底前争取制定农家书屋“1+X”服务工作方案,市邮政局要大力支持,尽量减少费用支出。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对照,认真查找不足,强化措施,及时改进,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切实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做到“建章立制”。按照文化部的要求,“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将纳入创建工作验收考核指标体系,如“过程管理“未达到要求,创建工作验收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对此,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相关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全面细致地做好会议记录、工作纪要、经费管理、自查报告、督查通报、信息报送以及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过程管理在验收考核中不丢分。

第三、组织领导要再加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一把手”工程。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根据任务分工,对照考核验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要精益求精、争创亮点,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抓紧补课、迎头赶上;要定期调研、检查、调度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成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队伍,对需要重点推进、重点协调、重点攻坚的事项,确定专人包干、专人负责,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促达标。各县(区)要尽快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责任人员,与相关部门、乡镇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任务,对照创建工作在软、硬件方面的标准要求,对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在6月底前报市创建办;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方案报市财政审核;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着力在推动图书资源有效流动等方面打造特色亮点,市文广新局要加强工作指导。要将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联、市残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新余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等单位列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今年的创建工作方案报市创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今年的重点工作,对本单位的创建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建档备查,并明确创建工作联络员。市创建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促进全市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今年六月,我将再次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七月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到位。

第四,宣传力度要再加大。要按照《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片、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我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成果和社会效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六月底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要制定统一的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各县(区)要在主要街道、乡镇、社区等进行宣传。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每月报道不少于2次。市文广新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献爱心捐书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要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创建工作问计于民活动,加强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市创建办要及时编发创建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将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促进宣传信息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第五,督查问责要更严厉。创建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严格督查、严格问责,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督查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将迎接中期督导作为一份“责任书”和“军令状”,将分解安排的任务细化列表、责任到人,对照检查、跟踪问效。市创建工作督查组要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困难多、任务重、差距大的薄弱环节,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全市中期督导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两会”期间,要将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通报,并在新余日报刊登。

同志们,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抓好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验收,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