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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第16期
发布时间:2014-10-17 10:05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0-17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08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督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全面落实2014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公共文化建设任务,襄阳市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1471日—715日、918日—26日组成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示范区创建工作及2014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公共文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12日全市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各县(市、区)先后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对2014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公共文化建设任务指标做到有计划、有路径。其中,南漳县、樊城区、谷城县、襄城区、高新区五个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与2014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公共文化建设任务指标作为推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机遇,作为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县(市、区)政府创建工作排名

   (一)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及创建经费落实情况排名

第一名,南漳县政府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公共文化活动经费,免费开放经费,543经费的县(市、区)落实经费1291万元;

第二名,樊城区政府落实经费500万元;

第三名,谷城县落实经费480万元;

第四名,保康县落实经费270万元;

第五名,襄城区落实经费54.5万元

第六名,高新区管委会落实经费50万元。

排名最后的县(市、区)政府: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

(二)县(市、区)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落实情况排名

第一名,南漳县“文化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预计年底可对外开放。

第二名,保康县“文化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工作已拆迁完成,进入施工阶段。

第三名,谷城县“文化两馆”(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正在进行拆迁工作。

排名最后的县(市、区)政府: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襄城区、樊城区。这些地方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两馆”(文化馆、图书馆)即不达标,也没有实质性工作进展。

(三)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管理规定及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排名

按照国家《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规定》要求,县(市、区)创建工作进展及创建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排名如下:

第一名,谷城县;

第二名,保康县;

第三名,高新区管委会;

第四名,老河口市;

第五名,南漳县;

第六名,樊城区;

第七名,襄城区;

第八名,枣阳市;

第九名,宜城市;

第十名,襄州区。

通过两次督导检查,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市创建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加快县级重点公共文化项目建设进度,县级公共文化场馆不达标的地方,要确保在20156月前开工建设;要全面推进“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打造群众欢迎的免费开放服务品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做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岗位、政府补贴、社区就业等方式,落实“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的指标;进一步加强各地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从10月份开始,市创建办将对县(市、区)政府创建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排名,并适时邀请各级新闻媒体对创建不力的地方进行监督。

    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