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信息专报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14-12-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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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23
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第12期
我市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调度会
近日,市创建办副主任、市文广局副局长李亚军主持召开了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第八次调度会,各旗县区文体局副局长、市图书馆、群艺馆负责人及局机关有关科室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各旗县区近期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后,李亚军副局长指出,自我市开展创建示范区工作以来,总体上各旗县区稳步有序推进,制定完善规划、建立健全机制、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基础建设项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区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他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树立”四种意识”:问题意识。要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功夫、出实招,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危机意识。要切实增强创建示范区工作的紧迫感,及早谋划好2015年工作任务。责任意识。要切实担当起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创新意识。要发扬勇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争取创建工作出新出彩。二是要抓住五个重点:抓短板。公共文化设施基础弱的地区要抓好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要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形成示范。抓基础。要抓好本地区示范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文字、图片、影像和数据等凡属创建涉及资料应收尽收。抓亮点。要集中力量抓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打造示范性文化馆(站、室),形成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亮点。抓宣传。要抓好宣传报道,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着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抓经验。要挖掘和总结创建示范区经验,促进各地区之间交流,建有标准,学有榜样,以点带面,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