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在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文化厅等有关单位的指导帮助下,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州战略的重要工程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全州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2014年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创建工作中,州委、州政府坚持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为己任,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抓保障促合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制定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楚雄州建设民族文化强州规划》和《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成立了州长任组长,州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细化分解了创建责任,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牵头,县市配合,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州、县加大投入力度,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等纳入了财政预算,形成了长效投入机制。近年来,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文艺精品创作资金、400万元农村文化惠民资金、1400万元文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0万元文物保护资金,并逐年递增。
(二)抓项目促发展。建成了州文化活动中心等一批重点公益性文化项目,启动了6个县市图书馆、3个文化馆改建提升工程,一批县市标志性文化项目、农村“小广场·大喇叭”等惠民工程正在实施中。从建筑面积、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了文化站“十个有”、村(社区)文化室“九个有”标准,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规范化建设。坚持建管用并重,在去年重点建设36个州级示范性乡镇文化站的基础上,今年又集中打造26个示范性乡镇文化站、58个示范性村(社区)文化室。目前,全州已建有4个博物馆、11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103个乡镇文化站、1119个农家书屋,实现了行政村文化室和文化活动广场全覆盖。
(三)抓创新促服务。结合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州情特点,着力打造民族特色节庆文化、“大家乐”群众广场舞蹈活动等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示范建设经验。针对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长的实际,开展了《楚雄州文艺表演队伍培育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研究》、《民族贫困地区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治理能力机制研究》等制度设计和课题研究,探索培育发展业余文艺队伍的政策机制。各县市也积极探索,涌现出了姚安县农村文艺演出队“3+1”扶持模式、元谋县“七小文化”工程、武定县“八个一”文化站管理等工作新亮点。
(四)抓队伍促活力。深入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采取内培外引、聘请顾问等方式,加强骨干文化人才、基层文化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建设。全州共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培训班906期,受训人员达40685人次;组建了143支、1641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选派121名文化服务人才赴基层开展工作,有1304支群众文化队伍常年活跃在基层。“三馆一站”和村(社区)文化室专兼职人员队伍不断充实,非遗传承人等民间文艺队伍不断壮大、活力有效激发。
(五)抓活动促创建。建成了州博物馆网站和州县图书馆、文化馆网站,开通运行数字图书馆移动阅读平台。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人次同比增长15%。组织“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大地情深”云南群星奖获奖作品、大型彝剧《杨善洲》等到基层巡演。2013年共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3001场,开展文化下乡等基层文化服务5622场次,组织较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6389场次。举办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新剧(节)目展演、农村文艺汇演和“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彝族火把节、赛装节等70多个民族节日有声有色,促进了文化亮在基层、热在乡村、暖在民心。
(六)抓过程促实效。认真做细做实过程管理,建立了经费管理、督导检查等6项工作制度,加强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确保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电子大屏等媒介刊发公益广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了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建立了宣传员队伍和信息工作机制,在《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推出了一批重点报道。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州综合考核体系,列为全州重点督查事项,及时跟踪反馈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创建工作始终,扎实做好全州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题研讨、培训辅导、专题报告等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研究提出了深化全州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三是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基层文化、党建、科普、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以及农村惠农强农项目资金,合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探索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新机制,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五是按期完成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制定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六是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活动融合发展,加快“七彩云南·时空世界”和元谋古人类两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开发,集中力量打造彝绣等特色文化产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七是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八是完善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新机制,加强面向深圳、重庆、台湾等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扩大楚雄文化的影响力,培树“美丽楚雄”品牌。
二、2015年工作重点
2015年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要求,以更加积极主动的责任担当,着力夯基础、建机制,送服务、强管理,创特色、上水平,坚决完成好创建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重点做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公益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改革工作,加快探索总结具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模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推出更多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讲好楚雄故事、凝聚楚雄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落实《规划》中的项目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三馆二中心一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转型。加快数字化资源库建设,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数字提升工程。
(四)进一步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出台试行五个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办法,健全完善扶持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的政策机制,按照节俭惠民的要求办好民族节庆等各类民间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导向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提升“农文网培学校”等10个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五)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人才、队伍保障机制。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完善村(社区)文化辅导员管理办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提升基层文化骨干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六)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抓实联络员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等过程管理。继续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全州“一盘棋”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工作,激发群众中的创建热情和活力;加强档案资料收集管理,规范痕迹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总结经验,提供示范。提供两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级增效,并总结具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模式。结合楚雄实际,由州委政府出台《楚雄州关于文艺表演队伍培育及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构建楚雄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建立并实施《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等8个实施办法;总结提炼出《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等10个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拍摄一部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题片;举办一期《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展》;编制《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件资料》汇编;召开一次全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总结表彰会议。
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