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17期简讯
发布时间:2015-03-31 14:49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31
延边州开展2014年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年度考核工作
为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延边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月初开始对全州八个县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
此次督导考核以各县市对创建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创建办依据创建标准和创建工作推进表,制定了《延边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考核评分表》下发到各县市,各县市根据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通过检查档案的方式由督查组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一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荆继波副局长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各县市在创建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创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一定要加强县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创建成员单位小组的高度配合;二是在宣传工作方面,要再进一步加强,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创建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三是要完善软硬件建设;四是要抓好服务,真真正正的使百姓受益;五是要抓好特色等等。荆局长最后强调指出:创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是全州的工作,希望各县市在下一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认真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按期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在2015年的验收工作中能顺利通过并取得较好名次,提高延边州的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