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创建办公室 第三十四期 2015年8月3日
在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推进会上的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险峰
(2015年7月31日)
同志们: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创建工作自2012年8月启动,到今天已近3年时间。5月份,我市依照国家验收办法对各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模拟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一定提升,特别是县级两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对照创建标准,与其他创建城市相比,工作差距还不小,部分任务相当艰巨。今年9月,我市将迎接国家验收,时间已十分紧迫。为统一思想、找准问题,攻坚克难,按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最后冲刺阶段工作进行安排。会上,市委副书记徐衣显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方面的内容。
一、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近三年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13个县(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工。老城区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已实现免费开放,嵩县“两馆”、西工区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完成,洛龙区两馆也开始进驻。全市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达标数量由122个上升为177个,达标率达到97%。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达标数量由1498个上升为2982个,达标率达到95%。行政村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2997个,设置率100%。农家书屋2997个,覆盖率100%,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7%。
(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达到3名的有175个,达标率达到96%。享受财政补贴的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有2749个,配备率达到89%。建立了四级文化志愿者服务队,已有登记在册的文化志愿者11460名,文化志愿者团队1353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类民间组织,共登记注册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443家,业余文艺团队3350支。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先后集中举办了6期培训班,加大了培训力度,提高了各级公共文化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文化馆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图书馆总分馆统一业务平台系统县区安装工作已完成。为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25辆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延伸服务和流动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实施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文化服务项目,2014年市级组织开展“河南省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232场、“洛阳市百场公益性演出”400场,各县(市、区)组织县剧团开展送戏下乡演出超千场。全市各级还广泛开展“河洛欢歌”群众文化活动,平均每年举办各类文艺演出2000余场。将电影惠民放映活动扩展至所有城市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月一场电影,组织开展“百场电影送农民工活动”,每年放映公益电影200余场。
(四)文化改革稳步推进。洛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已经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两项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推进。积极探索乡镇文化站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合作模式,鼓励上网服务企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延伸服务,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正在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五)创建氛围日益浓厚。为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市创建办组织了创建示范区集中宣传日活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开辟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益广告宣传、知识问答专栏,电视台开辟了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访谈专栏。各县(市、区)通过设置公益广告牌、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报道1000余篇。
二、目前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和我市的创建规划,我们的差距还很大、任务还很重,有些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领导重视不够,作风不扎实,对创建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自觉。有些是在应付检查,有些工作浮漂,有些没有把这项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也就是“一个中心四个定位”当中的文化示范区结合起来,前几天,包括昨天,我们到各县区进行暗访,所发现的问题说明领导很不重视,情况堪忧。
(二)设施建设任务还未全部完成。伊川县、宜阳县、栾川县、孟津县“两馆”建设今年来进展缓慢,汝阳县、洛宁县、瀍河区两馆至验收时不能交付使用;偃师市文化馆和涧西区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尚未结束。基层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达标验收工作进展迟缓,全市18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尚有109个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未通过验收。同时,乡镇、村级文化设施、设备被占用、挪用、出租、丢失情况非常严重。
(三)免费开放水平不高。经费投入不足、人员不到位问题还比较严重。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主要服务项目和活动经费均未足额纳入经常性预算。多数县区图书馆购书经费未纳入预算,去年,嵩县,吉利免费开放资金未配套到位。在资金管理上不够规范,致使一些上级配套的经费到不了基层,影响了工作。汝阳县、伊川县、宜阳县、嵩县、栾川县、洛龙区、涧西区、西工区、瀍河区“两馆”人员少,达不到创建要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功能和项目少,未形成品牌。国家和各级政府为免费开放补助了资金,购置了设备,但是一些文化站、文化大院仍不能正常开放。我们现在实打实地把问题说出来,如果问题不说,不能引起重视,而且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就可能会出现严重问题。我们前段时间到部分县(市、区)看,经过前期创建,投入了很多资金,配备了电脑、图书、器材,但我们到乡镇一看,大门紧闭,有些电脑被挪用,有些场地被占用,情况非常严重,根本达不到免费开放水平。免费开放时间不能保证,在国家验收时,会成为扣分的重要因素。
(四)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差距较大。制度设计是创建的重要工作,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设计专题组到北京到省厅给相关专家作了汇报。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国家专家提出的一些要求,包括一些指导性意见,如何用制度设计指导我们的创建,创建的一个主题、几个分项报告如何衔接、支撑,如何把洛阳文化创建的亮点体现出来,指导实际,这些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可做。前段时间,我们专门对制度设计组工作作了安排,下周一,我们还要请国家专家到洛阳上课并对制度设计工作进行指导,我们在这里也要求市创建指挥部和制度设计组要高度重视,尽快把前一段专家提出的要求和这次的指导相结合,把课补上去。
(五)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缓慢。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启动以来,县级管理平台软件已基本完成,但是基层文化站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的图书数据加工进展缓慢,有些甚至还没有开始做,因为各县区普遍存在缺乏专业人员和因经费不足的情况,影响了工作,这都是我们政府应该主动去解决的问题,但我们没有做好。
(六)创建氛围不够突出。去年10月份,洛阳市作为创建先进城市在北京作了典型发言,国家专家组和文化部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但从目前情况看,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宣传氛围有所减弱,我们到一些县(市、区)督导时,没有在重要位置和文化场地看到宣传标语,也没有看到普及性的、知识性的、问卷性的宣传品。
三、下一步创建工作安排
下面把下一步创建的一些具体工作做一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因为我们发现许多县(市、区)主要领导,包括乡镇主要领导没有把创建工作当成洛阳市的中心工作,没有当成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仅仅把它当作是文化口的工作,让文化局长去抓,让主管副职去管。这样是不够的。我这几天到几个县区,与他们的主要领导交流后,他们才知道这项工作是河南省的工作。洛阳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第二批创建城市,如果不成功,河南省将失去第三批创建申报资格。第二,众所周知,市委审时度势地提出“建设名副其实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决策,在这个决策中的“四个定位”中的第二项就是文化示范区建设,如果我们的文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没有通过验收,又影响了其他城市,我们市委的中心工作,也就是未来五年文化示范区的定位可能就有影响,因此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
(二)要对照标准,摸清底数。创建工作已进行了三年了,大部分任务已经完成了,但是很多底数没有完全滤出来。所以各县(市、区)要对照标准逐项检查,滤出底数,找出不足,尽快整改,确保全面。
(三)要突出重点,形成逻辑支撑。也就是一项工作完成了,要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文字材料作证明。比方说,你的场馆有了,你的资金有了,但是你的土地证、规划、设计资料是不是一环扣一环,是不是在应付检查,如果各种资料在时间上有逻辑性,各种资料就形成了逻辑支撑。比方说资金方面,是不是有预算文件,是不是有常委会研究记录,财政拨付的凭证、支出的明细等一系列材料也要形成逻辑支撑。
(四)要营造氛围,突出亮点和特色。我们在创建知识的普及率、群众的知晓率、宣传力度、问卷调查等项工作有些弱,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氛围要营造起来。这个是我们的优势。我们有很多县(市、区)有特色亮点,比如说我们的民办博物馆建设、我们的社区文化中心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文化管理员竞聘上岗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的特色,要把我们的特色通过宣传突出出来,迎检的时候,可能就增加了你的亮点。
(五)强化督导,强化责任、强化问责。近期省厅来了两个厅长到洛阳督导,市创建办公室分几个组下去督导,昨天我们先听后看督查了几个县(市、区)。下一步我们要向市委汇报,看能不能让纪委也参与到这项中心工作,借助纪委,进行暗访督导,一个一个进行检查。暗访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市创建指挥部、创建办人员从明天开始重新严格标准,提高素质和水平,放弃休息时间,努力地做好最后冲刺阶段的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报:国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文化厅
鲍常勇市长,尚朝阳副市长,杨炳旭部长,魏险峰副市长
发: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