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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西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讯第59期
发布时间:2016-03-15 14:37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6-03-15
  

西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1月23日 

    

西宁市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5〕26号)精神,加快构建西宁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1月13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宁办发〔2015〕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出台西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以下简称《实施标准》)。 

  《实施意见》正文共二十四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切实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产品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七个部分。《实施标准》从“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三个方面对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文化体育、硬件设施、队伍建设等16项内容共39条标准进行了明确。结合西宁实际,《实施标准》中部分指标略高于省级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以阵地服务为主,流动文化服务、数字文化服务等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群众文化体育消费意识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走在全省前列。 

  西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确保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我市将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根本任务,突出西宁特色,融入西宁元素,形成独有文化品牌,明确责任,统筹实施,不断丰富城乡文化活动及产品,让城乡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