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9月7日印发《关于同意中国长春电影节变更举办周期的通知》(国清组函〔2021〕112号),同意中国长春电影节自2021年起,由每两年一届变更为一年一届。同意于2021年11月21日至26日举办第十六届中国长春电影节,主办单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央广电总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