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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按章程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筹备换届。
步骤二:拟召开换届会议的20个工作日前,向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报送《关于 召开第××届会议大会(会议代表大会)的请示》(说明换届会议拟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加盖单位公章),附件包括:筹备换届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单位公章)、会议日程安排、现任负责人和理事、常务理事名单、拟任负责人名单及简历、章程修改说明及章程草案、会费标准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拟任人员按有关规定需履行人事报批手续的,请向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另行报批。
步骤三:经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步骤四:及时向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报送换届会议情况报告(说明换届会议选举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加盖单位公章),附件包括:新任负责人名单及简历、理事、常务理事名单、表决通过的章程、会费备案标准及其他相关材料。
步骤五:待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网上填报。
步骤六:网上填报通过后,向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递交《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11,原件一式三份)、《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原件一式三份)、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如审议修改章程的,参照章程核准步骤指南。如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参照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步骤指南。如需会费备案的,参照会费备案步骤指南。
步骤七: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审批盖章后,向民政部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11,原件一式一份)、《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原件一式一份)、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
步骤八:民政部审批通过,印发纸质通知,依规完成换届报备手续。
u 社会团体新增负责人应履行新增负责人的备案手续。
u 社会团体换届,应履行新一届所有负责人的备案手续(按照“一届一备”规定,社会团体换届后所有负责人均需重新备案,为减轻社会团体工作量,可只报送新增负责人的纸质材料,但须在网上填报所有负责人的备案表,连任的负责人需要在简历最后一栏写明上一届在社会团体任职的时间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