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文化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第5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10:17
来源:
编辑:社会组织和节庆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 2017-11-08
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部署,定于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举办文化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第5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27日(星期一)至12月1日(星期五)。
二、地点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集体乘车前往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的,请于11月27日上午10:00在部机关大楼北侧乘车。自行前往的学员于11月27日上午11:00前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主教学楼一层大厅报到。
三、参加人员
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每家1名。
四、学习讨论内容
学习班自学与分组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雒树刚同志在文化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的动员讲话,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集中研讨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我国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提前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员出席(特殊情况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学习期间要认真研读原文,深刻领会精神,积极参加讨论,确保学习质量。
2、请于11月20日(周一)17:00前,将报名表盖章后传真至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whbstb@163.com,标题注明“第5期报名+社会组织名称”。
联系人:张文静
联系电话:010-59881351
传真:010-59881313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日程安排(第5期)
2.文化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报名表(第5期)
人事司 机关党委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