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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
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09:09 来源: 编辑:社会组织和节庆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 2018-03-15
  
  • 各国际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凡在20171231日以前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均应接受2017年度检查。

        我局将根据需要,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参检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开展实地年度检查工作。

        二、时间和程序

    国际性社会团体应于2018531日前按以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2018330日起,国际性社会团体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在首页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网上填报。

    (二)报送材料。国际性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按照系统提示将年度工作报告书用A4纸打印,经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连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财务审计报告,送至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5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财务审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今年所有国际性社会团体均需向我局提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国际性社会团体在接受财务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四、审查和结论

    我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对国际性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检查,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公示、公告和盖章

        国际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的拟定审查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我局将结合公示情况做出审查结论并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国际性社团应当自审查结论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加盖审查结论印章。

     

    国际性社会团体年检联系单位: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1240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

    邮政编码:100006

    网上填报咨询:010-577025093555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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