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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文化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浙江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并与厅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目标(经营)管理责任书及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是浙江省省级文化系统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2011年,浙江省文化厅把三份责任书放在一个会议上签署,旨在新一轮的年度目标管理启动之时,充分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同步落实好系统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结合系统实际,2011年的浙江省省级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原有基础上作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考核和奖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明确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明确指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厅里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都将结合年度目标(经营)管理考核,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浙江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建新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省级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绩。他指出,过去的一年,省级文化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托扎实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为各项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提供了坚实保障。
杨建新要求,新的一年,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专门组织学习。浙江省文化厅党组将适时推出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和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行业行风建设,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阐述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治理慵懒散问题作为重点,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省级文化系统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对原有的监督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切实形成完整、系统的监督制度体系,提高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厅纪检组、监察室要以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廉洁从政制度,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监督和执行监督,适时实行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效益审计,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政令畅通、权力安全运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