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 任 鳴
隨著近年來演出市場的日漸繁榮,以及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長,針對文藝演出等文體活動從事倒賣生意的“票販子”“黃牛黨”也滋生出來,影響了演出市場的正常發展。當前,北京市正在加快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我國也明確了建設文化強國的戰略目標,我認為,建立良好的演出市場秩序也應成為加強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目前,“黃牛”倒票行為存在監管難度,主要表現在:一方面,演出現場“黃牛”流動性強、隱蔽性強,不易發現和管理,且“黃牛”在演出活動開始前普遍集結在演出場地門口,對前來觀看節目的觀眾進行圍堵騷擾,影響觀眾觀看體驗和社會治安秩序。另一方面,利用互聯網倒票的“黃牛”仍是監管盲區,難以定性其違法性質。職業“黃牛”在網絡平台上長期從事倒票活動,以營利為唯一目的﹔而確有部分普通觀眾,由於自身原因無法觀看演出,通過網絡平台轉讓演出票,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執法和管理中,很難界定二者活動,造成監管盲區。
針對這些問題,我在提案中提出:
一是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公安機關應與演出行業協會、演出場館、賽事主辦方等有關部門加強聯系溝通,預判熱門演出活動,掌握“黃牛”活動規律和區域,有針對性地加強打擊力度。
二是完善相關立法。建議對在互聯網上活動的“黃牛”明確法律界定,消除管理盲點。同時,我注意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演出票務系統服務及技術規范》,這對於規范演出市場票務活動無疑是一大助力,我希望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配套跟上,對於違反行業規范的個人和企業予以打擊。
三是加強行業監管,演出主體要嚴格明碼標價,不虛假宣傳,不炒作票房,促進演出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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