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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省財政廳印發關於促進全省文旅市場加快全面復蘇具體政策舉措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2-13 17:15 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02-13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省財政廳印發關於促進全省文旅市場加快全面復蘇具體政策舉措的通知

蘇文旅發〔2023〕7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財政局:

  現將《關於促進全省文旅市場加快全面復蘇的具體政策舉措》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3年2月9日

 

關於促進全省文旅市場加快全面復蘇的具體政策舉措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落細落實省政府《關於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促進我省文旅市場加快全面復蘇,助力全省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經報省政府領導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決定實施以下具體政策舉措。

  一、加大財稅金融對文旅產業項目支持力度

  1. 加快下達9000萬元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資金,重點支持消費提振、產業融合、數字賦能等項目。繼續下調省級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利率1個百分點,全年新投放項目數量佔比不低於30%。

  2. 及早發布2023年重點文旅產業項目名錄,積極推進銀企對接,組織舉辦重點文旅產業項目集中簽約活動。聯合南京銀行推出“蘇旅貸”專項金融產品。聯動省農信社“鄉旅E貸”金融服務平台,加大對鄉村旅游新業態新產品新模式項目支持力度。

  3.安排2600萬元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資金,對組團成效顯著的旅行社和提質升級的等級旅游民宿等進行獎補。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後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

  4. 開展“送政策”進企業活動,推動更多文旅企業享受有關財政、稅收、社保、金融等普惠性政策,並利用小微貸、信用貸、票據融資等金融產品滿足融資需求。

  二、豐富優質文旅產品供給

  5. 推出第二批無限定空間非遺進景區省級示范項目15個左右、第三批省級示范小劇場和小劇場精品劇目各10個,打造一批省級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和培育項目。結合戲曲百戲(昆山)盛典推出10條“看百戲、游江蘇”精品線路,遴選推出10條非遺主題旅游線路。培育“水韻江蘇﹒美好鄉村”品牌集群,推出100個鄉村旅游業態創新示范產品項目。

  6. 認定第三批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單位30個左右、第五批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5個、首批非遺工坊30個左右、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項目30個。發揮南京、蘇州全國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帶動作用,支持常州、無錫、連雲港、淮安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

  7. 加快“旅游+”向“+旅游”轉變,促進生態旅游、康養旅游、工業旅游、體育旅游等發展提質,支持打造沉浸式體驗、數字化應用以及演藝、娛樂、直播等新型文旅消費項目30個左右。

  三、加強對文旅消費引導和促進

  8.精心舉辦第五屆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2023“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文旅消費推廣季活動,省市聯動舉辦第十四屆江蘇省鄉村旅游節和“水韻江蘇﹒非遺購物節”。

  9. 鼓勵有條件的旅游景區因地制宜實行門票減免,開展優惠促銷活動,對產品創新和二次消費產品開發成效顯著的,省級在品牌創建、項目建設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博物館、紀念館、非遺館等文旅場所適當延長開放時間。

  10.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放數字人民幣紅包和文旅消費券,協調金融機構對重點文旅市場主體實施數字人民幣消費補貼,打造3-5個數字人民幣文旅應用集聚區。擴大“水韻江蘇”數字旅游卡跨地區使用覆蓋面。

  11. 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業承接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鼓勵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旅游風情類)、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

  12. 試點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策劃推出我省10條入境游精品線路,適時邀請境外旅行商、媒體到江蘇踩線採風、對接合作,組織文旅企業赴境外拓展客源市場。恢復旅行社經營內地與港澳入出境團隊旅游業務,組團參加香港授權展、澳門國際旅游產業博覽會等國際展會。

  13. 優化旅游推介方式渠道,在央視、重點高鐵站等媒介加大江蘇文旅資源推廣頻次,以新媒體為主開展旅游廣告省市聯合投放,組織國內旅游專項推廣活動,持續辦好《游遍江蘇》電視欄目,策劃推出“你所不知道的‘水韻江蘇’”融媒體欄目。

  四、優化文旅市場消費服務環境

  14. 推進文旅消費支付便利化,聯合江蘇銀聯對文旅場所進行移動支付受理環境改造,認定第三批省級文旅消費便捷支付示范區30個左右。

  15. 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利用“蘇企通”服務平台建立文旅惠企政策直達服務機制,持續優化涉企服務。及時跟進文旅市場質量和安全監管,不斷提升游客滿意度。推行柔性精准執法,出台《江蘇省文化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清單》,對文旅領域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由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