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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推進信用修復工作 釋放文旅市場主體活力
發布時間:2022-11-30 09:10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客戶端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新聞客戶端 2022-11-30

  為落實《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指南》(以下簡稱《修復指南》)要求,近期,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視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結合信用修復工作實際,推動制度落實落地,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助力釋放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活力。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兩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重視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

  信用監管是新型監管機制。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要求,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切實保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

  推動信用監管法治化和規范化。作為事後環節信用監管的重要內容,信用修復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引導失信主體主動自新、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規范開展信用修復工作,有利於引導和鼓勵失信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進而優化信用環境,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修復指南》明確規定,要依法依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解除相關管理措施,進一步推動信用修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發展。

  二、堅持效果導向,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場修復工作質量

  以《修復指南》出台為契機,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修復工作走向全面、走向深入,充分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

  及時主動實施修復,避免信用懲戒過度。《修復指南》要求,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統籌好主動修復和依申請修復的關系。在實踐過程中,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重點關注主動修復的情形,對於失信主體的認定依據被撤銷或變更、政策變化以及法律法規修訂等情形,及時通過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主動實施信用修復,避免信用懲戒過度和給企業經營造成的困難。

  規范信用修復程序,推動實現“應修盡修”。《修復指南》要求,深入細致地向市場主體特別是失信主體做好信用修復政策制度的宣傳解讀工作。在實踐過程中,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圍繞材料審查、文書格式、信用修復培訓、信用信息使用等要求,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細化業務流程,加強人員業務培訓,確保熟練掌握信用修復工作內容、熟練使用在線培訓系統有關功能,全面做好信用修復各項准備,有效應對潛在的信用修復需求。

  落實守信激勵政策,營造誠信社會環境。《修復指南》的出台有助於發揮守信正向激勵作用,對及時進行信用修復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再次融入社會和市場提供了正向引導。強化守信審查,持續深化“執破融合”機制,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動態監管和退出機制,落實市場主體出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