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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函〔201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測評是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驗收的重要環節。根據第二批示范區驗收工作安排,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4月1日至15日在第二批示范區創建城市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為保障測評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評方式
本次測評採用信息化、網絡化手段,通過微信調查和網站調查兩種方式進行。
(一)微信調查
由示范區創建城市市民通過掃描二維碼或搜索微信公眾號的方式,關注示范區創建城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測評微信公眾號,填寫調查問卷。
1、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2、微信公眾號:Satisfaction-Surveys或搜索“示范區滿意度調查”
3、下載地址:
(1)文化部-“文化咨訊”-“專項工作”-“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
(2)國家數字文化網
(3)地址:
http://203.207.220.20/Modules/OnlineSurvey/Pages/Intro.aspx
(二)網站在線調查
通過示范區創建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文化行政部門官方網站、當地公共文化機構網站等鏈接,登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在線測評系統,填寫調查問卷。
網站鏈接:
http://203.207.220.20/Modules/OnlineSurvey/Pages/Home.aspx
二、測評時間安排
本次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一)准備階段(3月31日之前)
1、請第二批示范區創建城市認真填寫地理面積和人口統計信息等基本情況(見附件1),並將3月31日之前將填寫的表格(加蓋公章)郵寄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監督管理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郵件標題請注明:某某示范區創建城市地理面積和人口統計信息調查表。
2、圍繞宣傳示范區創建工作,精心謀劃測評工作的宣傳主題,如“城市文化﹒我做主”、“創建公共文化示范區﹒你我共參與”、“公共文化服務﹒你評價”等,發動當地群眾參與測評工作。
(二)平台內部測試階段(3月23-25日)
請各示范區創建城市組織內部人員根據提供的二維碼或網站鏈接進行在線測試。如在測試中發現問題,請及時與技術人員聯系,聯系人:朱會永,聯系電話:15810875571,也可將問題發送至郵箱:zhuhy@bingosoft.net。
(三)宣傳發動和在線測評階段(4月1日-15日)
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要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通過當地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門、公共文化機構官網、廣播電視、報紙、張貼海報、宣傳欄、短信推送,以及與本地公共服務微信平台合作等多種方式,向廣大市民群眾宣傳、推送群眾滿意度測評二維碼和測評網站鏈接。為提高當地群眾的參與率和知曉率,示范區創建城市可適當設立文化類服務作為獎品,如贈送演出門票或圖書、組織參觀展覽、聽講座等。本次測評結束後,由第三方機構從測評人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產生部分獲獎者名單,由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與獲獎者聯系並頒發獎品。
(四)匯總分析階段(4月16日-4月30日)
1、4月16日,關閉示范區創建群眾滿意度測評系統。
2、4月16日-20日,對測評數據進行初步分析,隨機抽取部分樣本進行回訪。同時,對測評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或結果,與示范區創建城市進行溝通。
3、4月21日-4月30日,系統匯總分析測評數據,報示范區創建辦公室,按15%的比例計入示范區驗收總分。
三、測評結果的分析
示范區創建辦公室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測評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篩選有效樣本,確定各示范區創建城市有效樣本數量,對有效樣本進行分析。同時,將測評工作的組織情況、宣傳推廣效果、群眾參與程度等納入群眾滿意度測評評分體系,綜合得出各示范區創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測評結果。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高度重視,指導各示范區創建城市完成測評工作。
(二)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要廣泛發動,認真組織測評的宣傳推廣工作,豐富宣傳的途徑和方式,調動各類群體參與的積極性,確保滿意度測評的代表性和全面性。正式在線測評階段,嚴禁組織專人進行填報,影響測評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三)請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認真總結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對測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的方式渠道(附圖片)等,於4月30日前將總結報送至郵箱。
(四)如有任何疑問和問題,請與示范區(項目)創建辦公室聯系。
創建辦公室聯系人:朱 渤 王 來
聯系電話:010-59881727 59881740
技術問題聯系人:朱會永 電話:15810875571
電子郵箱:publicculture2@126.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公共文化司(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
2、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驗收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測評二維碼下載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