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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這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專家學者的熱烈討論。
藝術基金:
創新文化內容形式在“十二五”規劃草案中被單獨列出,其中提到要“創作生產更多思想深刻、藝術精湛、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精品”並“扶持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項目,研究建立國家藝術基金”。
“設立國家藝術基金是文藝界多年來的心聲。”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說,現在推動藝術創作的生態較以往好了很多,但許多資金如企業贊助、產業資金的投放意圖是短平快的,要求迅速見效果,導致多數創作因時因事,缺乏精品深度。因此,應該有一個超功利的國家基金來支持藝術家、文藝家的創作。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美術學院院長許江表示,國家藝術基金通過向社會公開操作規程、讓專家評審、讓整個業界來參與競爭,從而使最好的作品能夠得到國家基金的支持。最為重要的是資源共享、面向社會、公平公正。
“從我們國家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實力來講,迫切需要能夠和國際接軌,而基金會就是一個很好的形式。”全國政協委員、相聲表演藝術家姜昆說,許多國家的文化傳播都是通過基金會的贊助、資助來解決,他們輸出的作品都代表著他們的價值觀以及非常強烈的民族意識,我們中華民族有這麼深厚的文化底蘊,集中全部的有生力量來塑造一個文化藝術的積極形象很重要,所以國家藝術基金會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
與此同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提出,國家藝術基金會在確立之前一定要進行充分的調研。他說:“文化基金誰說了算?標准是什麼?基金給誰?怎麼驗收?我認為應成立一個專家委員會來管理國家藝術基金,他們知道哪些文化應該支持,錢該用在什麼地方。”
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侯露則呼吁,國家藝術基金會需要進一步的細化方案,最好能劃入國家“十二五”的文化重點工程中來。
轉企改制:
“十二五”規劃草案在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方面提出“深入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並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國家把文化產業擺在很重要的位置,但是沒有企業哪來的產業呢?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對於文化企業而言是勢在必行,怎麼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打造文化企業已經成為業內思考的重點。”顧欣表示,對於中國東方演藝集團而言,打造現代企業制度的關鍵在於,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市場需求確定產品定位,努力打造產品品牌,形成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
對於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提法,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解釋說,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資產要有明確的委托,要有資產管理機構。“國資委是掌管運營國有資產的機構,但其中並不包括文化企業。目前國有文化企業的資產管理部門是財政部,各地方的情況有所不同,很多暫由宣傳部門代管。”
顧欣認為,文化領域的生產方式和發展規律有別於經濟和工業領域,建立一套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機制非常重要。顧欣說,文化產品作為一種創意產業,其檢驗辦法與經濟和工業領域不一樣,應該有一套更符合文化發展規律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文化惠民:
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紀念館等免費開放成了公共文化服務的一個亮點,“十二五”規劃草案指出,今後5年將繼續實施農村基層和中西部地區的惠民工程,“注重滿足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同時“規劃建設一批地市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
“作為‘夾心層’的地市級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目前比較薄弱,非常有必要加強建設。”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教授李國新表示,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來說,地級市屬於比較合適的區域,容易形成體系。因此,今年提出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以地級市為申報主體。
張曉明則從另外一個角度做了闡釋。中國的城市化建設速度很快,當北京、上海這樣的超級城市已經趨於飽和時,大部分的建設資金開始向二、三線城市流動。此外,高鐵的建設使得城市區位性質迅速發生了改變,有些原本偏遠的城市變得近在咫尺,交通的便利和地位的提升為發展提供了條件,其中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成為重點。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圖書館副館長陳力表示,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對文化發展要有正確的心態,部分地方把文化建設當成“面子工程”,圖書館建在遠離市區的地方,浪費了資源,卻被看做是城市的標志性建筑。另外,國家需要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加大投入,文化工作者也要提升自身的服務水平,改變服務理念,不要讓公共文化設施形同虛設。
文化產業:
“十二五”期間,國家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規劃草案中提到,要“加強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同時“推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文化科技創新”並“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新興文化產業”。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文化廳副廳長李修鬆談到文化產業發展現狀時說:“全國各地的文化創意產業異軍突起,一派繁榮景象,不乏成功的例子,但是一哄而上的項目佔了不小的比例,發展後勁不足,總體上還處在粗放發展、數量擴張階段,質量和效果不佳。”
“重視區域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是新階段的需要,文化產業也要轉變發展方式。”張曉明表示,文化產業發展的整體態勢良好,但存在重復性建設、盲目追尋大的投資項目等問題,脫離了地方的發展條件和需要。張曉明建議,文化產業發展要著眼於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效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區域的發展條件和水平作為出發點,而不是重復建設。
李修鬆表示,必須從國家文化安全和文化產業發展後勁的戰略高度改變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粗放發展、模彷嚴重的現狀,走特色資源+創意+科技的路子,發展中國特色的文化旅游和文化產業。
張曉明認為,新興文化產業主要跟新技術有關。“現在數字化信息技術的發展非常快,三網合一進展得也非常快,新的技術推動了新興文化產業,啟動了新型文化消費,這方面的發展潛力非常大。”張曉明分析,整個硬件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對數字內容的消費起了重要作用,同時數字內容消費是新技術能夠落地和普及的主要帶動因素。在新技術的發展面臨重大突破之時,新興文化產業有非常大的發展機遇。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如今已經成為舉國共識,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頒布更是為非遺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二五”期間,國家要求“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保護,拓展文化遺產傳承利用途徑”,同時,“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試點”。
“要讓非遺‘活’著,並且‘活’下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藝術研究院博士生導師陳醉說,一些文化遺產可以在遵循其特點的前提下進行市場開發,比如一些手工技藝的傳承和利用,可與現代生活相結合,利用其功能開發符合市場需要的藝術品,當手工技藝被大眾所接受並需要時,自然會“活”下來。同時,要結合科學研究,將文化遺產保護下來,並幫助它“自生”,這樣才不會“自滅”。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院長張廷皓表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利用是保護文化遺產的一個渠道。“文化遺產需要保證、維系並發揮它原有的功能。比如大運河遺產,如果京杭大運河從濟寧往南不再走船,也是保護不好的﹔歷史文化名村、名鎮、街區如果不讓住人而變成旅游區,也不利於保護。” 張廷皓說,按照文化遺產自身特點延續它的功能等於延續它的生命。
文化“走出去”:
“十二五”規劃草案中還對中華文化“走出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積極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以“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提升國家軟實力”。
近幾年,中華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不斷加快,對外文化交流的開展,使得世界大大增加了對當今中國的認識。但是,我國文化產品在國際市場中佔有的份額還比較小,影響力也較弱。因此,怎樣使我國的文化產品盡快在國際市場佔有一席之地,成為重要問題。
民進中央的提案建議,要整合、拓寬渠道,建立國際市場的營銷網絡和文化產品“走出去”服務平台,從國家和省市層面,為推廣我國的文化產品做好宣傳、服務工作。一定要加大政府牽頭、文化企業參加的各種國際和國內展會的組織力度,以提高中國文化產業在世界范圍內的知名度,同時有關部門要定期出台“企業投資海外文化產業指導目錄”,為文化企業投資海外提供導向和指南。此外,要建立健全行業協會,組織國內文化產業機構與海外中介機構合作。
范迪安感慨地說,“十二五”規劃草案對文化的定位越來越明確,既要傳承又要創新,兩者融合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顧欣表示,雖然未來發展的道路上肯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但堅信“十二五”的目標和理想一定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