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藝術司
藝術司
王興東委員:尊重和保障原作者和改編者的雙重權益
發布時間:2011-03-24 18:23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1-03-24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與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連續第三次聯合提案,在華表獎、金雞獎、飛天獎等國內大型影視評獎中,增設“最佳劇本改編獎”,尊重和保障原作者和改編者的雙重權益﹔建立電視劇送審作品必須提供“原著改編意見書”的制度,以尊重原作者的合法權益。

  王興東說,全世界的版權法則都是“作者第一,原創老大”,沒有原創的授權是不能改編其作品的。“電影和電視劇的繁榮,極大地依賴作家原創的文學作品,作家筆下的文學形象,是影視創作的基礎和源頭。由文學作品改編的影視劇本的權益及其產生的效益,都是作家與編劇雙方共有的智力成果。”2010年的賣座電影《唐山大地震》改編自張翎的小說《余震》﹔電影《山楂樹之戀》改編自艾米的小說。“如果沒有對‘改編獎’的設立,沒有人會提到原作品和原作者的,被改編者很少能夠進入獎勵機制,小說原作者在媒體報道中被淡化出局已成慣例。近年來發生多起涉及影視著作權的法律糾紛,均由此而生。”王興東說。

  王興東還建議依法規范電影、電視劇字幕署名序列。他認為,依據著作權法的排序,編劇在導演及其他創作人員之首,以電影《祝福》為例,署名序列應為:原著魯迅,改編夏衍,導演桑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