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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東說,全世界的版權法則都是“作者第一,原創老大”,沒有原創的授權是不能改編其作品的。“電影和電視劇的繁榮,極大地依賴作家原創的文學作品,作家筆下的文學形象,是影視創作的基礎和源頭。由文學作品改編的影視劇本的權益及其產生的效益,都是作家與編劇雙方共有的智力成果。”2010年的賣座電影《唐山大地震》改編自張翎的小說《余震》﹔電影《山楂樹之戀》改編自艾米的小說。“如果沒有對‘改編獎’的設立,沒有人會提到原作品和原作者的,被改編者很少能夠進入獎勵機制,小說原作者在媒體報道中被淡化出局已成慣例。近年來發生多起涉及影視著作權的法律糾紛,均由此而生。”王興東說。
王興東還建議依法規范電影、電視劇字幕署名序列。他認為,依據著作權法的排序,編劇在導演及其他創作人員之首,以電影《祝福》為例,署名序列應為:原著魯迅,改編夏衍,導演桑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