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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十一五”以來文化事業得到了高度重視,文化事業費實現了快速增長,但由於文化事業經費基數小、底子薄,財政投入的增長與文化事業的發展需求之間仍有不小的差距。與教育、科技、衛生等事業相比,文化投入的總量仍顯不足,增長速度也相對緩慢。全國政協委員席強、關峽、張建國等呼吁,各級財政應進一步加大對文化建設的投入,形成長效的文化事業經費保障機制。
投入不足制約文化發展
“十一五”以來,文化事業費佔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基本維持在0.39%和0.41%之間,增幅不僅低於財政總支出增長速度,更明顯低於科技、衛生和教育等社會事業的投入。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長,文化消費潛力巨大。相比之下,由於缺乏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文化機構經費嚴重不足,現有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已遠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京劇院三團團長張建國說。
“國家給的經費很有限,全國的藝術院團都靠商業演出補貼收入。演出商要承擔我們一場演出幾十人的費用,就要提高票價,這樣不利於高雅音樂的普及,要讓普通老百姓接觸到高雅音樂,需要政府的投入和扶持。”全國政協委員、中央民族樂團團長席強說,“這幾年中央提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但在具體落實財政撥款的時候,力度還比較小,這勢必會影響到文化的發展繁榮。這次兩會期間,很多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提到了這個問題。”
需加大民族音樂扶持力度
關於進一步提升文化軟實力,文化部提出了“中國民族音樂發展和扶持工程”計劃,財政部已將此計劃納入到政府項目中去執行,並在2010年撥付600萬元作為“中國民族音樂發展和扶持工程”資金,“這是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第一次針對民族音樂確立的專項資金。”席強說。
根據近一年來該工程的實施情況,文化部藝術司在廣泛調動民族音樂社會資源,充分論證實施計劃的基礎上,使這筆資金在民族音樂信息庫建設、古譜整理研究(工尺譜)、民族音樂百場巡回演出、民族音樂人才培訓、新作品創作、文化“走出去”等項目上起到了幫扶作用,而且已產生非常好的社會影響。
“然而就目前計劃實施的情況來看,很多基層民族音樂扶持計劃還是受資金限制而無法推廣和實施,為此,我們希望國家站在民族文化長遠發展的高度,加大對‘中國民族音樂發展和扶持工程’的資金投入,建議每年撥付5000萬元專項資金。”席強說。
文化“走出去”應專項扶持
“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大力加強和提升中華文化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以中央民族樂團的對外文化交流演出來看,西方主流社會借此認識了中國的文化理念,了解了中國的文化思想,民族音樂所帶來的文化外交已具備重要的對外影響力。
“中直院團很想為文化‘走出去’做些實事,我們聯系到一些比較好的項目,但常常苦於沒有資金支持。”席強說。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交響樂團團長關峽也有同樣感受。他說:“交響樂的國際商業演出慣例是‘落地接待’,樂團要自行承擔高額差旅費。所以,國交在‘走出去’的時候常常陷入矛盾:一方面是執行國家戰略的使命任務,一方面卻不得不用國內商演收入來倒貼‘走出去’。”
文化投入需統籌協調
“十一五”以來,盡管文化投入堅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方針,不斷加大基層文化投入,但地方文化事業經費的投入還是不容樂觀。“目前,與廣東省等經濟發達地區的省級美術館相比,我們遼寧美術館的收藏經費少得可憐。”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美術館館長宋雨桂說。
“有些地區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大量地市級、縣一級的博物館保護條件相當差,經費相當短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院長張廷皓說,“由於一些地方仍然沒有真正樹立科學發展意識和正確的政績觀,對文化建設特別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視不夠。”
對此,張廷皓建議國家出台政策明文規定各項經費,建立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的公共文化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全額保障。“此外,中央的轉移支付應該在文化遺產方面加大,尤其是加大西部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文物特別集中的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使各地區達到平衡。”張廷皓說。
“近幾年,文物經費大大提高,但在結構上也有不盡合理的地方,文物保護一靠法律二靠科技,科研經費每年隻有幾千萬元,明顯偏低。”張廷皓說,人才培養的經費太少,“文博事業是個比較年輕的事業,目前急需對從業人員進行現代管理、保護理念的培訓。”
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勢在必行
張建國今年的提案是《進一步加大文化建設投入》。他說:“2009年,美國文化產業產值佔GDP總量的18%到25%,400家最富有的美國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業。僅僅2000年至2010年這10年,美國消費類視聽技術產品出口就達到800億美元﹔娛樂業在美國國內市場總開支年平均增長8.2%。而我國的文化產業投入僅佔財政總支出的0.39%左右,與文化建設的實際需要相比,我們的投入遠遠不夠。”
但同時,文化產業建設對於國民生產總值的拉動效益很明顯,“僅在2010年將近307億元的投入下,文化及相關產業所創造的增加值佔GDP的3.1%,實現增加值1718億元,佔GDP的1.5%。這些數據表明,文化產業對我國國民經濟運行的影響已凸顯,特別是對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已產生重要影響。”張建國說,“要採取多種措施,力爭‘十二五’期間文化事業費有較大幅度增長。可參照‘十一五’期間科技62.4%、衛生39.3%、教育27.1%的財政投入年均增幅,考慮文化投入基數小的現實狀況,在未來5年財政支出中,文化投入的年均增幅達到40%,力爭到2015年,文化事業費佔國家財政總支出提高到1%左右。”
張廷皓認為,在文化投入方面,對社會力量的動員還不夠,“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公益文化事業除了靠國家外,主要還靠企業的基金。我國文化事業對社會資金的吸引能力還比較低,體制和機制還不夠完善,企業捐贈減免稅收的政策也不夠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