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藝術司
藝術司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11-24 16:48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4-11-24

辦藝函〔201447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大力推動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文化部將於近期開展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工作。該工作是對美術館日常工作和專業建設的重要考核,也是文化部“國家美術發展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評選出的優秀項目,文化部將予以表彰。現將相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宗旨及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全面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加強美術館的專業化、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美術館的建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促進優秀美術作品收藏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傳承,充分發揮國家重點美術館的行業示范作用和美術館的公共文化服務作用,提升美術館的文化影響和社會貢獻率,繁榮文化藝術事業,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評選內容

(一)展覽項目

1.重點美術館展覽項目:於2013年至2014年期間完成的,由國家重點美術館自主策劃舉辦的重要展覽項目,學術性強,社會影響廣泛,展期不少於30天。

2.其他美術館展覽項目:於2013年至2014年期間完成的,圍繞美術館學術研究職能並結合本館學術定位和學術規劃,由本館自主策劃舉辦的展覽項目,具有學術深度和較為廣泛的社會影響,展期原則上不少於15天。

(二)公共教育項目

2013年至2014年期間完成的,由本館自主策劃並舉辦的公共教育項目,能夠體現美術館較高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並取得積極的社會影響,成效顯著。

(三)已列入2013年和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的展覽,不再參與本次評選。

三、申報單位資質

(一)“重點美術館展覽項目”僅限國家重點美術館申報。

(二)其余項目的申報單位須滿足如下資質要求:

1.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以及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在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的具有民辦非企業法人資質的民營美術館。

2.開館時間滿兩年,並常年向公眾開放。(說明:申報2013年項目的美術館,開館時間不晚於201211日﹔申報2014年項目的美術館,開館時間不晚於201311日)

3.申報單位應在申報時提供能夠證明以上資質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申報項目要求

(一)“展覽項目”必須提供詳細的策劃及實施方案,包括明確展覽學術定位、相關學術活動、公共教育和推廣活動的設計及目標人群的設定、展覽的社會反響等。“公共教育項目”必須充分說明該項目的社會影響。

每個申報的項目都必須提供能夠說明以上要求的較為完備的相關資料,包括畫冊、文集、展覽介紹、新聞報道、觀眾反響等各方面的信息和資料,與《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申報書》一同報送。

(二)各美術館均可同時申報“展覽項目”及“公共教育項目”,每類項目限報2個。原則上“展覽項目”與“公共教育項目”申報內容不得相同。

五、申報方式

(一)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審工作由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承辦。

(二)參與申報的美術館均需認真填寫《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申報書》。該申報書可從文化部官方網站www.mcprc.gov.cn下載,請將電子版本申報書與相關附件刻錄成光盤,與紙本申報書同時提交。

(三)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組織本地區符合申報條件的美術館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1.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本地區美術館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初步審核,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

2.在初審通過的項目申報書中,填寫明確的審核和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

3.將本地區初審通過項目的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

(四)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所屬美術館、國家重點美術館的申報由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直接受理。

六、收件時間和收件地址

申報工作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始。請於20141231日前(以當地郵戳為准)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申報項目的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或延遲報送的,將不予評審。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五四大街1號,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郵政編碼:100010﹔收件人:溫錚﹔聯系電話:010-64008546﹔電子郵箱:zwh5401@163.com。(郵件外部注明“2013-2014年度申報材料”字樣)

七、評選方式和監督管理

由文化部藝術司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選出“國家重點美術館優秀展覽項目”、“優秀展覽項目”和“優秀公共教育項目”,評審結果經文化部審批後予以公布,並擇時對獲得優秀項目的美術館以及在組織工作方面表現突出的文化廳(局)進行表彰。

各地文化行政部門應對美術館提供的各項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查,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評選資格及下一年度的申報資格。

八、文化部藝術司文學美術處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陳 

聯系電話:010-5988176459881765

特此通知。

 

附件:《2013-2014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申報書》

           

                                                文化部辦公廳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