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江蘇
江蘇
江蘇揚州發布《旅游警察服務規范》
發布時間:2020-04-03 10:44 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04-03

  4月1日,揚州市地方標准《旅游警察服務規范》正式實施,這是目前江蘇省內首部涉及旅游警察工作的地方標准。

  旅游是揚州的永久性基本產業。近年來,揚州市以打造“安心、放心、舒心”旅游環境為目標,在全省率先成立旅游警察支隊,建成旅游警察指揮調度中心和大數據平台,實現了旅游治安管理勤務動態化、調度可視化、安保數字化、監督全程化。

  為固化旅游警察建設經驗成果,進一步推動旅游警察專業化、標准化、實戰化,揚州市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景區和游客的意見和建議基礎上,制定出台了《旅游警察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准。

  《規范》明確了旅游警察要按照“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佩戴、統一規范”要求,明確著裝禮儀、攜裝標准、執法勤務,進一步提升了形象和履職能力。同時,細化“旅游警察”警務服務站(亭、點)建設標准、外觀標識、人員配備、內部設置等,打造警務服務“綜合體”。

  《規范》要求,旅游警察要知旅游常識,熟悉揚州城市文化、景點人文等旅游知識,能為游客提供介紹引導﹔能雙語對話,具備英語或其它語種基本口語對話能力﹔會應急救助,能熟練掌握心肺復蘇、創傷救護、應急救援等常識﹔懂信息服務,熟悉掌握“揚州旅游警務實戰應用平台”功能應用,熟練使用翻譯器、交通信息查詢、導航等手機APP。

  揚州旅游警察將按照“主動感知、主動微笑、主動提示、主動幫助、主動宣傳”的要求,針對旅客求助咨詢、突發疾病、意外受傷等情況,做到第一時間就近受理、快速處置,實現“糾紛快調快處、事故快勘快賠、案(事)件快交快辦”,打造“游客身邊的旅游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