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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山東出台意見規劃“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藍本
發布時間:2016-02-26 09:55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6-02-26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方案》,從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的角度,在思路、措施、保障方面作出明確要求,山東未來“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藍本初步勘定。

  一、發揮優勢明確四項指標

  《行動方案》提出,未來山東推進“互聯網+文化產業”主要著力點是“政策引領、創新驅動、協同推進、開放共享”,具體指標分為4個方面。

  一是產業載體聚集水平整體提升。實施載體培育“123”工程,培育100家融合度高、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互聯網+”文化企業,建設200個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優勢比較明顯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建成30個基礎性、先導性強的文化產業大數據、雲服務平台,形成特色鮮明、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互聯網+文化產業”載體集群。

  二是融合傳統業態水平顯著提升。互聯網全面提升和改造文化產業各領域,智能制造、眾創眾設、雲服務等新型生產方式和產業形態加快發展,廣播影視、出版發行、文化演藝等領域基本實現數字化、網絡化,“兩化”融合發展水平指數達到88。

  三是衍生新型業態能力快速提升。新興媒體、數字出版、網絡視聽、文化電商等新業態、新產品、新服務快速成長,新型業態增幅高於整個文化產業增幅,成為文化產業增長的主要動力和重要支撐。

  四是文化創新研發能力明顯提升。文化原創能力和研發能力顯著增強,文化企業裝備水平和科技含量顯著提高,數字化研發工具普及率達到65%,文化生產、傳播、消費方式創新發展,以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文化創新體系初步形成。

  二、精准對位開展十大行動

  到2018年,全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互聯網技術應用、創新成果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互聯網成為文化產業產品創新和業態創新的重要動力,有力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文化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重點開展“十大行動”。

  一是重點項目帶動行動。山東將圍繞文化創意(及其衍生品)等重點業態,推進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文化產業領域的融合創新。建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庫,完善重點項目的征集、推介、培育、實施、跟蹤評估與動態管理機制。

  二是公共平台建設行動。建設一批文化產業大數據平台、公共服務雲平台、垂直細分領域專有雲平台。建設版權公共服務及交易平台,強化數字化知識產權的使用、交易、保護。建設山東省文化產業信息服務雲平台,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三是優勢企業培育行動。優先扶持適應“互聯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趨勢具有產業鏈整合和輻射帶動作用的骨干文化企業,支持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發展,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

  四是人才培養集聚行動。建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庫,把“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列入“齊魯文化名家”“齊魯文化英才”“齊魯文化之星”工程支持重點。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共建特色專業、共享研發平台、合作培養“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

  五是融資服務支持行動。創新投融資模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

  六是創業創新孵化行動。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驅動作用,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開展以文化需求為導向的文化創業創新。

  七是文化電商培育行動。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平台,鼓勵各地利用互聯網開展文化產品(服務)信息發布、在線預訂和交易支付。

  八是文化貿易促進行動。創新“互聯網+產業集群”的營銷模式,支持文化出口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產業集群對接,提升國際市場開拓能力。

  九是媒體融合發展行動。加快推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改造提升內容生產、發行、傳播方式,實現各種媒介資源、生產要素的有效整合。

  十是“三網融合”推進行動。加快廣播電視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雙向化改造,大力開發貼近政府、民生和行業應用的各類網絡信息資源、文化內容產品。

  三、加強扶持制定保障措施

  為做好“互聯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大文章,推出5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山東省委宣傳部將會同發改、財政廳、文化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成立跨領域的“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並將“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作為文化產業目標考核、文化強省建設先進市縣評選的重要內容。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重點項目優先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企業,經認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稅收政策等。三是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完善“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成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立“互聯網+”文化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加強信用支撐體系建設。四是推動信息共享。開發全省“互聯網+”文化企業備案登記服務系統,實現企業“一次備案、跨部門信息共享、全流程使用”。完善“互聯網+文化產業”信息資源共享目錄,鼓勵公共信息資源的社會化開發利用,支持公眾和小微文化企業充分挖掘信息資源的商業價值,促進互聯網應用創新。五是營造濃厚氛圍。加強“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推動社會各界特別是政府相關部門、文化企事業單位突破傳統觀念和固有思維,樹立新的互聯網思維和發展觀,形成全省上下齊抓共管、各方主動參與、積極配合的良好局面。(來源:山東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