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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義烏出台《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財政扶持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13-10-22 09:19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3-10-22

  浙江省義烏市近日出台《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財政扶持辦法(試行)》。 

  《辦法》規定,義烏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扶持開展活動好、提供服務佳、有重要影響的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重點包括民辦的博物館、書畫院、圖書館、藝術院團、美術館、收藏館、陳列館以及文化研究院等。 

  《辦法》對資金扶持條件、扶持方式及標准進行了界定,在扶持方式上採取營運成本補助、基本建設補助和事業發展獎勵三種方式。對於每年開展活動天數多於250天的單位,根據活動營業面積按每平方米400元標准進行補助﹔每月開展活動不少於4次的單位,按活動營業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准進行補助,每年度同一單位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20萬元。對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新建且基本建設投資額在2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或改擴建且基本建設投資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根據實際投資額的10%比例進行補助,同一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獲得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綜合榮譽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扶持資金用於單位後續組織的非營利性文化服務活動,義烏市財政局、審計局、文廣新局將對申報單位進行跟蹤檢查,如存在虛假申報或挪用扶持資金的,除追回已撥付資金外,停止其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來源:浙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