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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保利劇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景小勇表示,中國保利集團有著豐富的渠道資源,雙方可發揮各自優勢在各個領域展開廣泛和務實的合作,側重在以下幾方面的合作:一是在音樂劇《張桂梅》上強強聯合,充分發揮中國東方演藝集團在音樂和舞蹈上的優勢,共同推出精品。二是雙方共同策劃演出季,打造富有主題性的綜合性演出,在創演形式上運用科技手段,嘗試新的呈現。三是在藝術教育培訓上加強合作,充分運用保利的渠道資源和場地資源,在藝術教育培訓的體系、師資、課程及管理系統深入捆綁合作。四是雙方在音樂劇產業方面展開合作,籌備以北京為中心的音樂劇平台,在音樂和舞蹈方面發揮東方的傳統優勢,組織成立音樂團、音樂劇培訓基地等,力爭用2至3年在原創音樂劇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未來,雙方將最大化地挖掘雙方戰略合作潛力,引領行業創新,實現共同發展、共同繁榮,共同承擔好文化國企的重要責任。
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保利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王波表示,保利文化集團不僅是文化與劇院管理的企業,近幾年也在探索原創內容的嘗試,此次與中國東方演藝集團簽署協議,雙方可以最大限能的發揮自身優勢,尤其是在原創IP內容開發、舞台劇的巡演等加大合作。作為有著悠久歷史的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文化積澱和創演功底深厚,希望此次的緊密合作,雙方創作精品,打造品牌,發揮國有文化企業集團的價值,為中國特色演藝生態塑造更多標杆式精品。
隨後雙方各板塊負責人圍繞各自負責領域開展交流探討並簽訂戰略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