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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文化和旅游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換屆
設定依據:《文化部社會組織管理暫行辦法》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和旅游部409室(郵編100020)
咨詢電話:010-59881313、010-59881351
電子郵箱:whbstb@163.com
本指南僅供參考,具體辦理時以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為准。
說明:文化和旅游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換屆應提前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請,未經批准擅自換屆的,文化和旅游部對換屆結果不予認可。
換屆程序:
步驟一:社會組織按章程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籌備換屆。
步驟二:社會組織至少在召開換屆會議2個月前,向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報送換屆申請。申請材料包括:
(1)《關於 召開第××屆換屆大會的請示》(說明換屆會議擬召開的時間、地點、議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加蓋社會組織公章)
(2)籌備換屆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紀要(表決應符合章程規定,加蓋社會組織單位公章)
(3)換屆大會方案
(4)現任負責人和理事、常務理事、監事名單
(5)擬任負責人名單、簡歷、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任職證明材料(連任的負責人需要在簡歷最後一欄寫明此前在該社會團體任職的時間和職務)
(6)擬任常務理事和理事、監事名單(列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聯系方式,並加蓋社會組織印章)
(7)章程(如修改章程應提供章程草案及修改說明,修改章程也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
(8)其他相關材料
(9)如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須履行人事報批手續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同意任職的批件。(請向人事檔案所在部門另行報批)
步驟三:經文化和旅游部審核同意後,社會組織召開換屆大會。
步驟四:換屆大會結束後,社會組織及時向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報送換屆會議情況報告(說明換屆會議選舉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報送如下材料:
(1)新任負責人名單(注:新任負責人隻能在此前批准的擬任名單范圍內產生)
(2)新任理事、常務理事、監事名單(列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聯系方式,並加蓋社會組織印章)
(3)表決通過的章程(修改章程需提供)
(4)其他相關材料
步驟五:待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後,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www.chinanpo.gov.cn)網上填報。
步驟六:網上填報通過後,向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遞交相關變更登記和備案表格(原件一式三份)。
步驟七: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審批蓋章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完成換屆登記備案後,將備案結果抄送文化和旅游部社團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