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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函〔2019〕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局(旅游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入實施人才強旅戰略,根據文化和旅游人才發展項目工作計劃,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金牌導游”人才培養項目和專業研究生重點研究扶持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項目
(一)“金牌導游”人才培養項目
項目面向一線優秀導游,遴選資助150人,支持開展導游業務研究、人才扶持、培訓授課、志願服務等活動(具體要求見附件1),每人資助1萬元。
(二)專業研究生重點研究扶持項目
項目面向旅游院校相關專業的碩士或博士研究生,遴選資助100人,支持開展旅游相關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選題要求見附件2),每人資助5000元。
二、遴選方式
(一)項目執行辦公室面向全國組織公開申報。
(二)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按照“金牌導游”人才培養項目名額分配表(見附件3,各地名額分配在導游數量分布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微調),負責本地區“金牌導游”人才培養項目公開申報、評審、遴選,經公示後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申報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線專職導游,從事導游工作滿3年且游客滿意度較高,具備高級及以上導游等級或在導游職業領域做出過較為突出的成績。
(三)申報專業研究生重點研究扶持項目的申報材料須經申報人員所在院校審核蓋章並經所在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審核。申報材料由申報人員所在院校統一報送,不接受個人申報。文化和旅游部將組織專家成立評審組進行評審遴選,確定入選人員。
三、項目經費
(一)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向入選人員所在單位劃撥項目經費,並對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對違反規定的取消入選資格,收回項目經費。
(二)入選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項目經費按照有關財務規定進行統一管理,須就項目經費向文化和旅游部開具正規發票(付款單位:文化和旅游部,內容:“金牌導游”人才培養項目或專業研究生重點研究扶持項目),並附收款單位信息(收款單位名稱、開戶行、賬號),寄送至項目執行辦公室。
(三)項目經費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用於與項目活動直接相關的經費開支。不得以任何現金形式向個人發放,不得用於購置電腦、手機等硬件設備。所在單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擠佔、挪用項目經費。
四、其他事項
(一)入選人員須建立人才項目檔案,保存項目相關各類資料、階段性和最終成果。所在單位應積極為項目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二)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應加強統籌協調,引導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申報,並對本省(區、市)報送人選申報項目的示范性實施審核指導。曾入選過原國家旅游局萬名旅游英才計劃的人員不可再次申報。
(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進一步加大入選項目的扶持力度。
(四)自我部公布入選人員名單起,項目培養周期1年。我部將對項目開展情況進行跟蹤抽查和驗收評估。
(五)我部為入選人員頒發項目入選證書作為證明,此外不再頒發任何其他形式的項目證書或證明。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網站下載,網址為:www.mct.gov.cn。
五、報送方式
請於6月17日前將申報書寄送至相應項目執行辦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並將電子版發送至相應E-mail。
聯系人:孫晶
電 話:010-64299184、64297013轉8040
E-mail:rencai20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15號209室
郵 編:100013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