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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经济
辽宁大连:着力培育信用品牌为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发布时间:2022-10-25 09:00 来源:市场管理司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市场管理司 2022-10-25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以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培育信用品牌这一试点任务,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信用工作基础,创新开展信用品牌认定工作,为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一、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自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紧扣“培育信用品牌”试点任务,多措并

  举,统筹兼顾,围绕文化和旅游各类市场主体构建综合协调机制,有序推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建设工作。坚持以依法依规、完善制度为理念,着力提升信用监管制度的质量和效能。

  2022年上半年,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照新颁布实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专家意见建议,制定了《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大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3项制度文件并应用实施,对深入开展实施试点任务起到了规范保障作用。

  二、以数据归集和信用评价为手段,夯实试点基础

  信用数据和信用评价是信用工作的“基本功”,是信用经济发展试点任务开展的基础。今年6月以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信用中心等单位,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围绕行业主体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纳税社保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归集工作。建立数据质量监测、反馈、修正机制,持续改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和时效性。同时,会同信用数据专家、市信用中心等共同梳理、完成涉文化和旅游7类市场主体共429项信用评价指标,搭建起大连

  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对

  全市11333家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信用评价工作,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和试点工作基础。

  三、以信用品牌认定为引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交往中的通行证,品牌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优质的诚信品牌将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助推剂。今年9月,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信用中心的协助下,在前期归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的基础上,发布实施《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品牌申报、认定、退出等机制,特别是围绕企业经营、社保纳税、遵纪守法、管理层信用、生产经营服务质量、舆情管理和生产安全等方面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品牌的认定条件。市场主体的申报必须恪守诚信原则,如有谎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市场主体,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资格,对已入选信用品牌主体取消其资格。对信用品牌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信用品牌在任何时间出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经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将移出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名单,自清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报信用品牌。

  《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为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品牌培育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各项规章制度,推出一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品牌,开展宣传推介,拓展信用品牌应用场景。通过全方位的信用品牌塑造,深化行业信用文化建设,推进大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现信用基础上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