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自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以来,在文化部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东莞市委、市政府和相关文化部门的协力推进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一、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要求,我省迅速启动第一批创建示范区(项目)的各项工作。经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评审,文化部、财政部审批,我省东莞市进入创建示范区资格名单,“佛山市南海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中山市农村文化室全覆盖工程”项目进入创建示范项目名单。我省对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地区,在申报书、建设规划、制度设计研究方案等方面给予了指导,提供了意见。经过材料审核、现场陈述、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的严格考核,东莞市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成为第一批28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之一。在创建过程中,东莞市的公共文化建设成就和经验多次在全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座谈会和相关会议上,得到了文化部领导和专家委员会的多次表扬。评审委员会副秘书长戴珩曾说,东莞的申报材料是下了苦功夫的,总结的经验做法富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着力加强创建工作管理机制
为着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在我厅的指导下,东莞市专门成立了示范区创建工作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创建办公室,建立由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机制,稳步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了我厅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落到实处,我厅除了大力配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外,我厅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东莞进行实地考察,深入指导,总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组织准备申报第二批示范区(项目)的相关市赴东莞学习和借鉴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示范区创建工作得以扎实推进,特别在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破解突出问题上形成示范,许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创建工作的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根据文化部社文司《关于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有关课题工作的通知》(社文函【2010】3号)和2011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的申报要求,按照文化部社文司的统一部署,我省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方案》,邀请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策划能力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等组成课题领导小组和课题组,将“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和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作为了广东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的课题。
课题研究通过吸收国内外相关成果和成功经验,坚持立足广东和放眼全国,专家指导和综合统筹,突出重点和强化特色,重视县(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强化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原则,实行统计调查分析、实地调查座谈、指标对比分析、边研究边实践、制度设计研究与示范区创建同步进行等方式,应用文化学、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研究方法,对课题展开研究,保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最终达到预期成果。
四、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个构成要素和创建标准,我省重点突破,积极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时传达《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几项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社文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对东莞创建示范区的工作管理机制、经费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评审机制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农民工文化建设等方面对东莞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东莞作为我省唯一一个示范区的带头表率作用,给各市提供先进的典型经验指导,尤其在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了许多可行性强的经验。据统计,2011年,东莞市共建成公共图书馆(室)610个,各类博物馆31座,文化广场769个,32个镇(街)文化站全部达到广东省特级文化站标准。32个镇(街)共建成14个图书馆ATM ,18个自助图书馆;192个村(社区)通过高标准、高档次建设,顺利达到了“五个有”;新建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86.05万平方米。东莞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在2011年全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考核评分中,东莞以759.92分排在了第一位,获得了省政府“插红旗”的通报表扬。
东莞在今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检查中要求督查的25个指标,东莞市达到优秀标准的有19项,占76%;达到良好标准的有6项,占24%。其中东莞文化场馆建设及设施设备完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知晓度高,群众对于环境条件非常满意,社区及乡镇文化站活动群众积极参与,较好地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
接下来,我省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和督促第一批创建示范区的城市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文化部的验收。同时及早部署第二批创建示范区申报工作,确保我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篇: 湖南省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 |
下一篇: 湖北省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