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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艺术司关于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总结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10:07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2-11-26

各相关美术馆:

   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已经进入总结阶段,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进一步促进各美术馆的收藏研究工作,文化部艺术司于日前印发了《关于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艺美函〔2012〕78号),对该活动的总结工作进行了安排,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对28个展览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对展览项目给予奖励性补贴。为保证验收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使真正优秀的展览项目能够脱颖而出,进一步发挥藏品展出季活动的社会效益,增强宣传推广力度,我们拟定于2012年12月12日在北京开展验收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形式

   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美术界、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听取各馆对展览项目总结的汇报,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由汇报人进行解答。汇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汇报情况以及各馆报送的总结材料,投票评选出优秀展览项目。

   二、评审时间

   2012年12月12日,9:00-17:00。(12月11日报到,12月13日离会。)

   三、评审地点

   中国美术馆,7层会议室

   四、具体要求

   (一)汇报人:

   凡入选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美术馆,自愿选派本馆展览项目负责人1人进行现场汇报。

   (二)汇报内容:

   汇报内容应含展览情况(包括展览策划方案以及实施情况)、公共教育活动情况、宣传推广工作情况以及展览效果等,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资料详实。

   (三)各馆应根据汇报内容制作PPT文件,每馆汇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文化部艺术司委托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请于12月8日前将汇报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PPT文件定稿发送至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邮箱:zwh5401@163.com。

   五、其他安排

   (一)京外与会人员往返旅费自理,评选会议负责每馆一人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其他人员费用自理;与会人员请自行前往会议地点,不统一安排接送。

   (二)与会人员于12月11日下午,到康铭大厦(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报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  刘冬妍  陈  岩

   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

   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  温  铮

   电话:010-64008546

   特此通知。

 

 

文化部艺术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