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厦门市召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四次会议,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07年,文化部批准设立我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由此掀开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和传承的新纪元。厦门市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国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发挥厦门龙头示范作用的重要抓手和增进两岸文化认同的有效途径,统筹规划,逐项落实,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厦门市提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在于传承、生命力在于发展、活力在于利用。要坚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与服务大众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提升闽南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渗透力,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保护闽南文化生态,既要从长远着眼,也要从眼前入手;既要以平台推动,还要以机制保障。要积极搭建项目、企业、产业和人才平台,拓宽渠道,创新机制,实现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努力开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新局面,让群众更多地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实实在在受益。(来源: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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