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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乌兰牧骑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惠民演出情况,按照《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10〕37号)精神,对全区乌兰牧骑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针对牧区、半农办牧区、农区和市区乌兰牧骑的不同环境和发展状况,实行评估定级、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今年是第六次评估,对2012—2014年度全区乌兰牧骑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同时对2014年全区乌兰牧骑专项经费运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于7月15日开始开展了为期十天的第六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从各盟市文化局选调了部分人员,分东、中、西部三个组,每组五人,对全区19个旗县乌兰牧骑进行了抽查验收。
此次评估通过实地查看乌兰牧骑硬件设施及演出设备,查阅档案、文件,观看乌兰牧骑队员基本功训练和部分节目,听取当地旗委、旗政府情况汇报,了解了乌兰牧骑建设、发展、管理情况。按照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旗县乌兰牧骑评估实施细则》要求,对加强领导、扶持力度等7大项33小项进行逐项打分。
通过这次抽查评估验收,看到了乌兰牧骑近年来建设和发展取得的喜人成绩,但同时也发现了乌兰牧骑建设中急待解决的不足和问题。(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