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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四举措打造文化移动执法“提质工程”
发布时间:2016-08-29 09:20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8-29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文化执法工作在已建成的“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指挥技术监管平台”和已完成开发的网络文化智能巡查系统、KTV曲库远程监管等应用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移动执法设备的配合推广力度,四举措打造文化移动执法的“提质工程”。 

  一是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宁波全市文化执法人员人均配备一台文化移动执法终端,依托省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做到全部执法过程都能在该执法终端系统上完成,在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宁波各县(市)区文化执法机构均配备1至2台执法记录仪器,文化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记录仪的便携同步录音录像,并与执法指挥平台同步实时交互对接,及时收集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配备文化执法特种专用车。宁波率先在全省配备了首辆文化市场执法特种专业用车,车辆配置了4G车载视音频监控通讯设备、无线电智能监听警示系统,无人飞机及控制系统,实现了文化市场移动执法指挥、智能监管、应急联动等专业执法功能。 

  四是推行移动执法APP应用助手。率先在全省开发首个移动执法APP平台,该应用平台涵盖了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查禁目录“黑名单”等内容。同时,在海曙区大队试点的基础上,该平台还配置了“双随机抽查系统”,既方便日常执法,又是一线执法的好助手。(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