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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巡查监督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7-04-05 08:4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7-04-05

    3月14日至15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勇一行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配合下,赴海口对琼、粤、桂、闽四省(区)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集中巡查。此次巡查工作的开展,标志着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巡查监督工作的正式启动。参加此次巡查监督的专家有原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局长汪守德,中国戏剧家协会《剧本》杂志社原主编、编审黎继德,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原主任王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话剧研究所所长宋宝珍,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一级美术师、办公室主任乔宜男,中国文化报》理论版记者、编辑刘茜。来自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四省(区)的29个项目主体就项目实施进展、下一步实施计划、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报,专家对每个项目都一一作了点评,反馈了意见。

    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三年来,进入了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及成果运用三轨并行的阶段,项目实施监督作为中间环节,既是抓好资助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成果运用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2016年,管理中心历时4个月,往返3万7千多公里,组织监督专家65人次先后赴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度立项资助的404个项目进行巡查监督,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集中座谈、听取汇报、反馈意见、现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艺术基金的项目监督工作,遵循“目标—效果”原则,对由个人完成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中心除了依靠远程监督平台,主要是对结项时提交的作品进行评价。获得立项资助的艺术单位、机构和青年艺术家要切实增强实施好项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重立项,轻监管”的流弊,树立“全流程”意识,做好“进程管理”“痕迹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资助项目高起点运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2017年管理中心将在去年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巡查监督工作力度,扎实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此次一天半的巡查监督工作,使琼、粤、桂、闽四省(区)立项资助项目主体,相互对照检查,交流经验。综观29个项目,绝大部分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少项目主体带来诸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广西艺术学院在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上前期扎实的调研工作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广州大学的舞蹈《站在云朵上的人》,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小型剧(节)目立项资助后,不断修改打磨,注重加工提高,已初步具备发展为大型剧目的基础和规模。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出现进展不顺的问题,存在临时变更导演主演、二度创作困难等多种情况。

  “监督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任务在于发现问题,看项目的质量是否合格,内容是不是有偏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项目预期是否达到、实施过程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内容。”监督专家王庆说。连续两年参加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巡查监督工作的专家汪守德表示,精品创作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基金经费保障下,督促项目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巡查监督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改变了以往文化治理中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不仅给项目主体在经费上给予支持,还在立项资助后通过巡查监督的形式发现问题,提供建议,解决实际困难。

  参会的项目主体表示,“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听专家点评,看问题看得很准,直截了当,一针见血。也使我们深刻意识到艺术基金的钱不好要,也更难花。通过这次巡查监督的汇报交流,对项目规范管理、依章实施的重要性又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以后还要向优秀的单位学习,加强项目实施质量和经费管理,认真领会艺术基金的指南和制度,力争以优秀的成绩向国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巡查监督工作期间,监督专家一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场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不看景点景区,厉行勤俭节约,做到出了机场就进会场,离开会场就到机场。接下来,管理中心还将按照区域划分继续推进2016年度资助项目巡查监督工作。(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