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0—26日,福建、湖南、河南、四川、江西、贵州等六省在福州市联合举办了文化统计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学习新修订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二是学习新研制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系统软件;三是讨论新修订的文化部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应用;四是布置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六省所辖市(州)负责文化文物统计工作的代表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计财司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首先对会议代表提出,要明确培训学习的任务、内容和要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对统计分析的学习,以提高个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并围绕文化文物统计业务,就今年执行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全面讲解了有关文化政策与法规、新旧制度内容的比较、报表指标的解释和基层报表与汇总报表的数据关联等问题。随后,又为代表们讲解演示了文化统计系统的上机操作过程,对软件的安装、卸载、使用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代表们对新的软件有了初步的认识,掌握了一些使用技巧。
本次培训班内容针对性强,与实际工作结合紧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我们始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在学习理论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课程采取集中讲解、分组讨论、集中问题解答的方式。通过培训,与会代表提高了认识、分析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学到了方法,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为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此次培训,对于全面提高文化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文化统计工作水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由于工作量大,参加人数多,福建省文化厅计财处的全体人员为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得到全体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
(简讯)截至12月10日 ,全国共有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20个省(区、市)的文化主管部门为更好执行新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本地统计工作纷纷举办了培训班,对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出了做好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部署了2004年度统计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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