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十四届十六中全会以来,各地党政部门认真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文件精神,加大文化投入,全国文化战线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截止1999年底,全国文化事业财政补助收入55.61亿元,比1996年增加16.8亿元,增长43.4%。若扣除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999年地方财政共对文化投入52.33亿元,比1996年增加15.59亿元,增长42.4%。全国各省、区、市的文化事业费投入均不同程度增加。从增加额看,广东省增加最多,1999年比1996年增加了2.36 亿元,其次是上海市,1999年比1996年增加了2.06亿元。全国有11个省、区、市的文化事业费1999年比1996年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2.4%),其中,上海市增幅最大,高达88.6%,其次浙江省增长88.5%,北京市增长88.1%。文化事业费增加额较多或增幅较大的省、市主要集中在沿海和发达地区,上海市对文化投入从增加额和增幅看都居全国榜首。
尽管全国各地文化事业费1999年比1996年无论是从绝对数,还是从相对数看,都有明显的增加,但26个省、区、市的文化事业费的增幅仍低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增幅65.98%,再加上物价上涨和调整工资因素的影响,文化事业费仍然偏少,不利于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地方
|
1999年
(千元) |
绝对额(千元)
|
相对数
|
||
(十一)
|
名次
|
%
|
名次
|
||
北京
上海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广东 |
178040
438779
342683
299027
224041
310443
570992 |
79720
206084
132008
134298
94452
103615
235793 |
—
2
4
3
—
5
1 |
81.1
88.6
62.6
81.5
72.9
50.1
70.3 |
3
1
—
2
4
—
5 |
上一篇: 山西省文化站现状堪忧 |
下一篇: 从“三低三少”看大竹县的文化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