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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由省、市(州)两级政府督办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建设等3大内容为核心的“四川文化惠民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从此3项建设督办工作纳入政府行为。
四川省政府的督办行为由上而下,涵盖各市(州)级政府层层督办,其督办的主要内容包含:①各市(州)政府要对省政府分解下达的重点督办事项指标直接负责,即通过督办完成省政府文下达的各市(州)的2008年度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个数、新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其支中心个数、农村电影放映全覆盖年放映总场次数;②各市(州)政府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必须向省政府督办室书面上报上季度3项建设的进展情况;③省政府督办室根据各市(州)进展实况,及时会同省文化厅适时进行抽查;④省政府督办室要定期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3项建设督办情况,重点汇报分解到各市(州)政府的指标落实情况。
(四川省文化厅 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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