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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增加40亿元
发布时间:2008-05-29 17:08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08-05-29

 人均文化事业费15.04

2007年,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文化工作、文化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从文化投入的情况看,全国文化事业经费达到198.91亿元,比2006年增加40.88亿元,增长25.9%。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由上年的11.91增加到15.04元,增长26.3%。文化事业费的持续增加,有力支持和保证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全国有13个省、区、市的人均文化事业费(按人均财政拨款,下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04元),其中北京市最高,人均文化事业费达77.75元,其次是上海市人均文化事业费60.06元,人均文化事业费最低的是河南省,仅为5.89元。

从分地区情况看,2007年财政拨款超亿元的有29个省、区、市,只有海南、西藏2个省、区的文化事业费未超过亿元。从2007年财政拨款比2006年的增减额看,除云南省文化事业费减少外,其余各省、区、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北京市的增加额最高,达6.31亿元,其次是上海市,为2.35亿元,广东省增加了2.3亿元位居第三;文化事业费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5.7%)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增长幅度最高的是北京市,增幅为99%,其次是内蒙古,为55.5%,第三是山西省增长了54.8%。

从财政拨款构成看。艺术表演团体财政拨款49.74亿元,比上年增加10.7亿元,增长27.3%,占财政拨款总额25%,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山东省增加6392万元最多,海南省增幅最大(46.5%);艺术表演场馆财政拨款3.15亿元,比上年增加9826万元,增长45.2%,占财政拨款总额1.6%,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上海市增加2610万元最多;公共图书馆财政拨款39.54亿元,比上年增加7.6亿元,增长23.7%,占财政拨款总额19.9%,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广东省增加1.04亿元最多,重庆市增幅最大(85.8%);群众文化财政拨款43.2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6亿元,增长33.9%,占财政拨款总额21.8%,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浙江省增加1.2亿元最多,河南省增幅最大(104.1%);

上述数据说明,2007年各地党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文化建设,加大了对文化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费无论从增加额和增长速度看,都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投入的增长幅度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水平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投入不足,也使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有所加剧例如由于西部地区财政困难,历年对文化欠账多,文化事业费基数较低,人口少,尽管文化事业费增幅较大,但增加的绝对额并不足以彻底改变困扰文化事业发展的经费拮据现象,只能是在局部有所改善。西藏地域辽阔,文化基础设施分布不均衡,文化经费基数较低,尽管西藏人均文化事业费居全国第4位,但文化事业费总额却只有9797万元,排在全国倒数第一位,经费的严重不足,必然影响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能力。因此,今后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力度仍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任务。

(计财司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