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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文化事业发展困难重重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发布时间:2008-07-25 17:16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08-07-25

 

青海省地处高寒边远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文化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州、地、县级“两馆”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全省8个州、地、市,只有43个公共图书馆,现有的10个群艺馆、44个文化馆,特别是新建的县级“两馆”缺少业务设备,其中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青南藏区的兴海、同仁、河南、玛多、班玛、达日、甘德、杂多、都兰、贵德等十一个县的“两馆”长年没有购置内部设备。全省所有县级“两馆”面积狭小不达标,很多县级“两馆”都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属于有建制无址。如果洛州图书馆寄身在地区会议厅,海西州图书馆借居在州博物馆。省会西宁市,在“六五”到“八五”期间,尚有5座影剧院,因系危房,其中4座剧院早已陆续拆除,现存唯一的一座剧院,还是50年代土木建筑的丙级剧场,只能接待小型剧团的排练和演出。

2007年,全省有乡镇文化站195个,从业人员185人。只有74个乡镇文化站有机构、有人员、有活动。其他乡镇文化站均无阵地、无专职人员、无活动,全省乡镇文化站基本陷于瘫痪。

青海省文化艺术职业学校成立于1968年,现有教职员工138人(含外聘教员54人),在校学生近800人。多年来,为全省藏区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事业单位以及中小学培养、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音乐教育人才。2005年中央和地方支持新建了综合教学楼,招生规模逐年增加。但由于办学经费不足,学生收费有限,建成后的教学楼内缺乏必需的艺术教学设备。

国家先后投资近亿元实施了塔尔寺、瞿昙寺、隆务寺、桑周寺等四大全国重点文保古寺的维修保护工程。都兰吐蕃墓葬群和民和喇家遗址被列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柳湾遗址等7处单位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省现有“国保”单位18家。省政府公布第一、二批10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其中“热贡艺术”等19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启加等4名民间艺人荣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青海省各级文化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发特色文化资源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基层文化建设为重点,以丰富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为出发点,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在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扶持下,以工艺美术行业为突破口,发展和培育青海省优势文化产业。尤其是通过组织举办和参加省内外各种工艺美术品展及文化产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推介项目,招商引资,搭建交流平台,使我省文化产业以及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品、工艺品、旅游纪念品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7年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全省工艺美术行业普查工作的同时,对全省工艺美术行业企业、商店、市场等进行了年产值统计工作。经统计汇总,截至2007年底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年产值为7.86亿元;从业、就业人员3.5万多人。

青海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及要求,从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文化市场集中治理、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平安文化、“扫黄打非”等活动入手,治理和培育双管齐下,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稳步发展。200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787家,从业人员6278人。其中歌舞娱乐场所556家;网吧402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88家;艺术品经营单位70家;其它71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方面,全省实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对各文化经营场所的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让健康的文化艺术产品占领市场,保证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文化市场的引导方面,我省一方面严把年检关,及时总结各文化经营单位的发展情况,并集思广益,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一方面加大对经营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就我国的文化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和发展思路进行讲解,确保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积极引导文化经营人员经营思路,保障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青海省文化厅   财务产业处、市场法规处)